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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諮詢專家首次就法規開展論證
“政府對建設工程如果行政干預過多,不僅管不好,反而容易滋生腐敗。”昨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立法論證會,7名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和建設工程領域專家對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論證,有專家抨擊了政府對建設工程“插手”太多,認爲條例修訂應堅持“簡政放權”。
據介紹,《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是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按照新的立法機制規定審議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規,也是立法諮詢專家隊伍組建後第一次集中就一部法規開展論證。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員陳偉雄表示,論證會是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立法效果的重要環節,肩負着爲立一部良法提供智慧的責任,並將綜合研究專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論證報告。
本次論證會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授權規定的合法性,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主要環節的相關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誠信制度、工程質量實施分階段驗收等問題開展論證。(記者盧文潔通訊員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