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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一村民全家13口人擠住在100平方米舊房裏,建新房未獲批准就偷偷違建。記者調查發現——
一起無奈違建折射用地矛盾
長樂市玉田鎮阡中村村民高寶俤,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便在耕地上動工建房。半年前,當地相關部門就責令其將已建地基拆除,但截至目前,地基仍立在田間,還影響了周邊羣衆的農業生產。
8月21日,記者來到阡中村。在現場,記者看到,該地基已被一層泥土覆蓋,上面種着地瓜。地基表面高出周邊耕地近一米,前方是一大片水稻,後方也種植着各種作物。
“這塊地基佔地200多平方米,是去年底高寶俤偷偷建的。”一名村民指着旁邊的稻田說,由於地基太高,阻斷了原來通過這裏的水渠,周邊村民農業生產受到很大影響。
該村民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領導幹部接待羣衆來訪登記表”。在這份登記表中,記者看到,長樂市一名副市長已於今年3月就此事批覆:“請玉田鎮組織力量,拆除地基,遏制住違法建設行爲。”令這名村民納悶的是,她還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過,但一直不見動靜,違建地基仍然沒有拆除。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長樂市國土資源局。該局一名負責人說,這塊地基確實是違建的。今年2月,他們接到羣衆舉報後,立即和玉田鎮政府出面制止了高寶俤違法建房的行爲,此後將此案移交給玉田鎮,並多次建議鎮裏儘快拆除違建地基。至於爲何沒有執行到位,該負責人表示“不清楚”。
阡中村村支書高新告訴記者,違建地基佔用的這塊地原本是耕地,一部分是高寶俤的,另一部分則是高寶俤向本村村民買的。去年11月,當他得知高寶俤要在該地塊建房時,就多次上門溝通,但高寶俤仍在夜間偷偷搶建。勸阻無效,高新才把這一情況向鎮裏反映。
玉田鎮黨委書記林衍鋒說,聞聽此事,他立即派人制止了高寶俤違法建房行爲。爲何沒有拆除違建地基?
林衍鋒解釋:“高寶俤家住房緊張,加上他們經濟比較困難,如果強行拆除可能會激化矛盾。因此,採取了折中的辦法,即用黃土掩埋了這塊地基,部分復耕。”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高寶俤家確實住房緊張,一家13口人擠住在約100平方米的舊房中。其家庭生活也比較拮据,兩個兒子都在城裏打工。
高寶俤告訴記者,他曾向相關部門提出建房申請,但就是批不下來。“眼看我小兒子就要結婚了,竟連個適合的住處都沒有。我也知道違法建房不對,但沒有辦法啊!”高寶俤十分無奈。
記者點評
制止農村違建須標本兼治
程枝文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然而,農村土地資源有限,而村民的住房需求卻不斷增多,兩者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
以阡中村爲例,該村共有400多戶1700多人,而耕地面積只有300多畝。像高寶俤一樣,10多口人擠在一座小房子裏的情況在村裏並不鮮見。違建肯定不對,可農民羣衆正常的住房需求應該得到保障。
近段時間以來,記者在基層採訪中,很多農村幹部羣衆都反映了這方面的難題。其實,據記者瞭解,我省一些地方的做法可以借鑑。比如,有的通過對農村舊廠房、舊房屋、舊堆場的“三舊改造”,整合有限的土地資源,統籌規劃統一建設;有的採取村民集資方式,建設村民自住小區,降低村民建房成本;有的則通過規劃先行、產業帶動與扶貧搬遷、生態移民相結合的方式,來解決村民的住房難。
總而言之,對農村違建光“堵”不行,關鍵還得有“疏”,雙管齊下,農民羣衆才能安居樂業。(福建日報記者程枝文實習生陸笛陳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