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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物價局獲悉,該局正在研究擬定完善出租屋電費管理試點方案。根據試點方案,東莞出租屋電價有望按照終端用戶價格繳納,因總分表之間產生的損耗、公攤費用或在租賃合同中約定體現。
去年政策難抑出租屋電費徵收亂象
作爲一座聚集超過600萬名常住外來務工人員的城市,東莞長期保持規模龐大的出租屋數量,據不完全統計,東莞市目前僅登記在冊的出租屋就有約30萬套(棟),可容納700多萬人居住。
長期以來,因出租屋而產生的電價收費糾紛也成爲困擾各鎮街物價部門的一個老大難問題。2012年底,省物價部門出臺《關於規範出租屋電費結算行爲的通知》,明確出租屋電價收費3種結算計費方法。然而這一新政出臺後,仍不時有出租屋變相提高電費的亂象在東莞等地被媒體曝光。
根據東莞市供電局官方網站顯示的收費信息,包括出租屋業主在內的部分用電人羣在申請合表客戶後,因存在總表和分表,無法根據一戶一表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將不再實行普通的居民住宅用電的階梯電價收費,轉而按照合表計費。
所謂合表計費,即在出租屋業主向供電部門申請執行合表用戶電價政策後,電價在現行的居民基礎電價0.61元/度上提高0.037元/度,合表計費電價爲0.647元/度。而根據媒體曝光的情況,部分出租屋依舊按照每度電1元至1.5元不等向租客收費電費,明顯違反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
電損、公攤費用或在租賃合同約定
2013年5月起,廣東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廣州、東莞市物價部門對轄區內出租屋電費結算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的重點包括出租屋電費分攤具體情況,是否按照規定執行出租屋電費結算公式;電費結算之外的收費行爲,是否在電費之外加收其他費用,是否存在搭車收費情況等。7月份,結合前期專項檢查總結所得的經驗,東莞市物價局就出租屋電費結算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向省物價局提出相關在東莞先行先試的政策試點建議。
東莞方面希望在出租屋電價收費具體操作過程中,出租人按終端用戶價格向承租人收取電費,出租屋總分表之間損耗、公攤等費用在租金中體現或在租賃合同中按公平合理原則事先約定等。對東莞方面反映的情況及建議,省物價局此後多次到東莞開展相關調研,並從法理、可行性等方面進行深入討論。
最近,省物價局原則同意東莞市在出租屋電價收費上先行試點,同時表示將在實施時間、政策銜接、工作預案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要求東莞市物價局進一步研究試行辦法,儘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上報省物價局審批。
東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局正在研究擬定完善出租屋電費管理試點方案,預計到今年年底前,規範出租屋電費管理試點方案有望正式出臺。(記者/黃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