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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吳忠民已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但他從養母處騙得房產證等手續,並僞造死亡證明書,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吳忠民以房產證爲抵押,從銀行和個人處貸款,因無法歸還而被抓獲歸案。記者昨天從朝陽法院獲悉,吳忠民貸款詐騙罪和詐騙罪成立,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
今年45歲的吳忠民在出生後就被吳先生和蘇老太收養,後來因爲吳忠民對老夫妻二人不好,2000年經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係。老夫婦二人有一套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權人是吳老先生,老夫婦二人一直在此居住生活。2008年11月,吳先生病故。
此前,蘇老太和吳先生共立遺囑,將房屋留給了弟弟。
2009年,吳忠民因詐騙罪曾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2011年他出獄後向養母借用戶口本,說是單位要給其分房,需要看房產證。因收養關係解除後,吳忠民戶籍關係並未移出,蘇老太先後3次借給吳忠民戶口本和房產證。但就在這個期間,吳忠民已將養父的房產過戶給自己。蘇老太很快就發現這個情況,房管局提供的證據顯示,吳忠民在過戶時提供了假的死亡證明書。
在得到房產後,吳忠民以此爲抵押,從交通銀行、事主張某和邴某處貸款上百萬元,其中張某和邴某的貸款爲高利貸。吳忠民最終因無法歸還這些貸款而被警方抓獲。(記者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