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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審計署公佈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近58億元保障房專項資金被挪用。8月9日,經濟之聲評論:誰來保障“保障房”?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審計署網站今天公佈了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被挪用,另外還有10多萬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住房或領取補貼。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在年初確定保障房的建設目標時,都面臨資金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是保障房資金公然被挪用。一方面是有人等了幾年都申請不到合適的保障房,另一方面是有人違規或重複享受保障房。
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這些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因爲目前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還處於初步建立階段,解決這些問題,不僅需要認真整改問題本身,更需要進一步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基礎工作。另外關於保障房,這兩天另一項審計結果也引起廣泛關注。那就是保障房的空置問題。山東1.29萬套,海南9000多套,廣東1.15萬套,雲南2.3萬套……多個省份的審計結果暴露出保障房空置尷尬。經過幾年“高速”建設的保障房已經進入“產出”高峯,但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入住率卻很低。一邊是中低收入羣體期盼早日實現“安居夢”,一邊是大量保障房空置“遇冷”,原因何在?怎麼去完善保障房的相關制度和監管,怎麼讓政府建出來的保障房真正幫助低收入羣體實現居者有其屋?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經濟學博士馬光遠將就此評論。
審計署的報告顯示全國範圍內有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於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徵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週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每年很多地方在確定保障房建設任務,都會遇到資金不足的困境,現在卻審計出去年有近58億元的保障房建設資金被挪用。這是最基本的保障民生的錢,問題出在哪?
馬光遠:根本的問題還是保障房的建設資金本身,缺乏一個安全的制度保障體系。大量的建設空樓,包括整個監管過程,除了挪用以外還有其他一些違法的事由,還要進一步的去挖掘,去看,問題究竟有多大。
對於現在這種挪用來說,大家更關心的是應該怎樣依法處罰,而對於這種行爲是不是更應該從嚴懲處?
馬光遠:對於特殊的一些資金,特別是住房保障的資金,如果挪用,應該比一般的資金挪用要承擔更加嚴重的責任。但最關鍵的是,現在住房保障體系沒有法律,沒有法律的情況下自然沒有責任,沒有追究。這是一個最大的缺陷。
如果要建立這樣一種保障房的相關制度和監管的法律,應該從哪些方面來入手才能夠使房地產的調控維持一種長效的機制?
馬光遠:整個的房地產調控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中國房地產市場也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真正的長效機制是建立一部相應的保障房的法律體系,包括資金怎樣籌集,建設過程中的問題,保障房的分配等都必須通過法律來進行規定。那麼如果違反法律挪用資金,在分配的過程中出現一些其他的行爲,那麼相應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都應該非常明確。
一定要改變現在的三無狀況,第一個是無資金,資金的保障情況截至目前各地是不一樣的。第二個是無法律,現在沒有統一的法律。第三個是無相應的監管部門,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很少有專門的住房保障部門。只有這種三無的狀況得到改變之後,那麼無論是資金的挪用還是分配中出現的問題都可以得到改變,所以最根本的還是制度建設。
一些保障房現在的空置問題,這兩天一直被廣泛討論,這麼多地方建了保障房,本來是爲了保障大家緊張住房的需求,但是還空置了,原因是什麼?
馬光遠:包括很多原因,可能地理位置比較偏,配套設施比較差。這個問題本身的解決,一定要回到原始的定位:保障房就是爲了保障這些低收入階層的居住權,讓他們方便舒適。圍繞這個目的,在保障房的選址、建設、公共配套方面,做一些切實可行的工作的話,就不會出現如今保障房大量空置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