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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嚴先生遇到的問題較爲特別,他想對其現有的房屋拆舊建新,並進行擴建。他想知道,在房屋擴建方面,是否有相應的標準呢?
“我的房屋僅有25平方米,想擴建到80平方米。”嚴先生說,現在房屋空間狹窄,不適合一家人居住,如果可以擴建的話,住起來就舒服多了。令他感到困惑的是,房屋涉及土地問題,不知是否違法,“如果不事先搞清楚,擴建後就可能遇到麻煩。如果不能擴建,蓋房的錢都浪費了。”
據介紹,嚴先生早已拿到土地證,其家中的25平方米,是指土地的使用面積爲25平方米,而非建築面積的大小。
市民能否對其房屋拆舊建新,並進行擴建呢?
對此,順德區土地房產登記發證與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已拿到土地證的市民,必須按土地證上的面積進行改建,不能隨便擴建。
“土地證辦出來是一件比較嚴肅的事情,必須要按照上面的面積建。”該負責人表示,嚴先生土地證上的使用面積爲25平方米,如果進行拆舊建新,必須按25平方米來建。如果土地證還未辦出來,嚴先生可向相關部門申報房屋加建規劃,將原有單層房屋改建爲二層或三層房屋,從而擴大房屋的面積。但他指出,是否能改建爲多層,還需要以相關部門審批爲準,不能私自加建。(記者: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