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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梨收藏家王鳳和憋着一肚子氣,2010年年初,他通過公開拍賣,合法獲得海南省五指山市一處房產,但3年多來,卻始終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還被捲入3場司法訴訟。就在3家不同法院審查結果基本一致,王鳳和以爲終於能夠繼續辦理過戶手續時,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卻連發兩個神祕“督辦函”,再次擋住了房產的合法交易。
這處給王鳳和引來一連串官司的房產,是王鳳和在關閉海南發展銀行清算組(以下簡稱“海發行清算組”)委託拍賣公司組織的公開拍賣中,以170萬元的價格獲得的抵債資產。該房產爲五指山賓館椰風樓(現貴賓樓)。
據瞭解,五指山賓館原爲五指山市政府下屬國有企業。1991年,五指山市政府將其租賃給金圓公司經營。1992年,金圓公司從五指山市政府手中購得其房產產權,付清轉讓款後,於1993年在五指山房管局辦理了五指山賓館椰風樓房產所有權證。
1992年,因金圓公司拖欠海口市振東城市信用社(該信用社後併入海發行,海發行被人民銀行依法關閉後,成立關閉海發行清算組——記者注)貸款,被起訴至海口市振東區人民法院(現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並判決“金圓公司償還借款70萬元及利息、罰息給振東信用社”。
判決生效後,因金圓公司未履行賠償,振東城市信用社向振東區法院申請執行。1995年,振東區法院查封了金圓公司名下房產五指山賓館椰風樓,並於2000年作出裁定拍賣該房產。
因無人競買,且申請人同意接受房產抵債,2001年,振東區法院解除了對五指山賓館椰風樓的查封,將其以評估價179.9萬元給申請人抵償債務,並向五指山房管局下發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管局協助將該房產過戶到申請人海發行清算組名下。
2010年,在王鳳和與海發行清算組到五指山房管局申請辦理椰風樓房產產權登記時,金達公司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執行椰風樓房產抵債給海發行清算組一事,向美蘭區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在獲得競拍後的3年多時間內,我與海發行清算組工作人員先後100多次向五指山房管局申請辦理房產過戶,均未獲同意。”王鳳和稱,這時他才知道,1997年五指山市政府協調將五指山賓館(包括被查封的椰風樓)移交給了金達公司。
經美蘭區法院審理認定,被司法機關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金達公司與金圓公司簽訂的《轉讓協議》中關於椰風樓房產部分的轉讓是非法的、無效的。同時,金達公司明顯超出提出異議的期限,應通過其他程序來行使權利,據此駁回了金達公司的異議。
異議被駁回後,金達公司又向五指山市法院提起確權訴訟。2011年3月,該院判決五指山賓館貴賓樓歸金達公司所有,並要求五指山房管局將五指山賓館貴賓樓過戶給金達公司。
對此,王鳳和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五指山法院裁定對上述確權判決進行再審。再審判決撤銷了原確權判決,並駁回了金達公司的包括確權在內的所有訴訟請求。
金達公司不服,上訴至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8月,海南一中院在得到五指山房管局提供的椰風樓房產屬金達公司所有的證據後,將該房產作爲金達公司的財產另案予以查封。
王鳳和獲悉後,向海南省一中院提出查封異議。該院經審查,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椰風樓房產屬金達公司所有。王鳳和以椰風樓房產合法競買人資格要求解除對椰風樓房產的查封符合法律規定,海南省一中院遂裁定對椰風樓房產予以解除查封。
“經過4場官司、3個法院的一再審理,均證明五指山賓館椰風樓的產權歸海發行清算組所有,而自己通過公開競拍獲得該房產的途徑合法有效。”王鳳和覺得,於情於法五指山市房管局都沒理由不給自己辦理房產過戶。
就在王鳳和與海發行清算組繼續要求五指山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美蘭區法院下發了一份編號爲(2011)瓊執監字第247號“督辦函”,要求美蘭區法院對椰風樓房產一案進行執行審查。美蘭區法院經過重新審查後,再次確認執行金圓公司名下房產椰風樓給海發行清算組用於抵償債務,符合法律規定。
海南省高院在美蘭區法院作出重新審查後不久,再次向美蘭區法院下發了第628號“督辦函”。
海南省高院爲何在案件審理結束後連發兩個“督辦函”,具體“督辦”什麼、怎麼“督辦”?王風和及其律師希望瞭解詳情,卻沒有結果。
海南省高院近期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給出的解釋是:下發“督辦函”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以便進一步查清事實;“督辦函”的下發次數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多次下發;“督辦”時間也沒有具體規定,直到“督辦”清楚爲止;“督辦函”是法院的內部文件,其內容不對任何人公開,包括訴訟案件中的當事人;本案正在“督辦”之中,不方便向記者透露任何細節;案件“督辦”結束後,“督辦函”會作爲“副卷”存進案卷,在一定範圍內纔可以公開。
據瞭解,我國法院另立副卷的制度最早可見195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律師參加訴訟中兩個具體問題的批覆》(2002年廢止);其後,最高人民法院分別於1984年、1991年兩次頒發《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對正、副卷分別訂立的做法進行制度層面的規定,並在相關的工作講話、通知、保密紀律中,將“副卷一律不對外公開”作爲一項重要的工作原則。
五指山市房管局局長張小林則對媒體稱,現在只能等待海南省高院的“督辦”結果。如果海南省高院同意給過戶,五指山房管局就會無條件辦理;如果海南省高院的“督辦”沒有結果,五指山賓館貴賓樓的產權只能保持原狀。
本報海口8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