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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欣)近日,省政府印發《陝西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到“十二五”末,完成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800萬平方米,公共機構建築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節能示範住房2萬戶。同時,20%的城鎮新建建築要達到綠色建築標準。
國家機關辦公建築
要建能耗監控系統
方案中提出,從今年10月1日起,城鎮新區建設、舊城更新和棚戶區的改造規劃中,要將綠色建築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指標內容納入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並落實到具體項目中。同時,所有新建、改擴建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都要建設能耗監控系統,實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未建設能耗監控系統、未取得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的,不得竣工驗收備案。
公共建築節能改造
按節能量獎勵
要推進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力爭到“十二五”末,完成改造面積800萬平方米。
在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方面,鼓勵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商場、賓館、寫字樓、學校、醫院等大型公共建築和公共機構建築的空調、採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並按節能量予以獎勵。到“十二五”末,公共機構集中供熱收費計量比例達到100%,高效節能燈使用率達到100%,節水器具使用率達到100%。
省會城市保障房
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從2014年1月1日起,凡政府投資建設的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鼓勵商品房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開發建設。
集中規劃建設的移民搬遷工程、重點示範鎮新區建築工程要率先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開發建設綠色住宅小區將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達到綠色建築標準的單體工程,也將按我省有關規定給予財政獎勵。同時,鼓勵各地加快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對符合生態城區建設條件的市縣,申報中央財政資金補助或由省財政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鼓勵利用光伏發電
爲賓館提供能源
到“十二五”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面積達到2400萬平方米以上。
在全省縣級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12層及以下住宅建築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築中,逐步推行太陽能熱水系統強制性使用政策。穩步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在建築領域的應用。鼓勵光資源豐富地區利用光伏發電爲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公共建築、公共機構用房、住宅小區提供綠色能源。
新建和改造後建築
實行熱計量收費
在供熱方面,制定城鎮集中供熱系統管網改造規劃,推進城市供熱系統節能改造,提高熱源效率和管網保溫性能。對實施大鍋爐替代小鍋爐、高效節能鍋爐替代低效鍋爐的集中供熱改造項目、老舊供熱管網系統改造項目給予補助或獎勵。
深化城鎮供熱體制改革,完善價格、收費政策。新建建築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全部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實行分戶計量的用戶,執行兩部制熱價,分戶計量有難度的,探索實行按小區或樓宇供熱量計量收費。實施熱價與煤價、氣價聯動制度,對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供熱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