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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芝罘區幸福街居民致電本報反映,他們小區的物業公司涉嫌強制收費更換新電錶。
記者在幸國裏小區看到,每棟樓的樓洞裏都貼了蓋有物業公司印章的收費更換新表的公示。
公示的大體內容爲:由於近期下雨頻繁,小區原有配電保護設備年久老化失效,故障屢屢發生,物業決定於8月2日開始對小區的舊配電保護設備進行更換,更換新表的用戶需要交磁卡電錶費、拆裝表人工費、表箱設備等共計215元。已經更換新磁卡表的用戶需要交70元的其他改造費。落款爲小區物業煙臺市港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看起來是一則普通告示,而且是出於安全考慮,但小區居民並不買賬。
居民方女士說,居民們現在意見非常大。首先,現在的電錶運行正常,從未出現過問題,爲什麼要換呢?再者,聽說電力公司換表都是免費的,物業說的這些費用到底是否合理?
有了解“行情”的居民更是直接指出,這些收費是不合理的。
居民李先生介紹,他原是電力部門的老職員,物業在公示上說的磁卡電錶在市面上的價格要便宜一些,並且表箱設備改造和拆裝表等工作,電力公司是不收費的。
物業的收費有何依據呢?7月31日下午,記者爲此找到了物業辦公室。兩名工作人員稱,經理下午不來上班,後又告訴記者,經理正在開會,等8月1日上班後才能答覆。
記者從煙臺市供電公司瞭解到,對於分表到戶的用戶,供電公司僅收取初裝費,在爲用戶更換新表時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煙臺市供電公司計劃2014年對全市分表到戶用戶免費更換新的智能表。該小區電力設備的產權未移交給供電公司,小區內電錶設備更換,應由產權方負責。
煙臺市物價局價格科的彭主任介紹,他們7月31日上午已經接到該小區多位居民投訴。如果小區電力設備的產權在物業手中,物業向居民收設備費用沒有強制監管條例,但如果物業強制收費,則違背自願原則,屬於違法行爲,物價部門將介入調查。(記者王偉平見習記者崔靚)
標籤:電錶物業煙臺市小區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