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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爲什麼沒有蘋果、微軟?偉大企業爲什麼總是不能產生在中國?不僅民間對此有諸多討論,許多爲支持招商與“創新”下足了血本的官員也很疑惑。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哥德巴赫猜想,我們只需看看打車軟件在中國的遭遇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一款深受的哥和消費者歡迎的軟件,一個富有巨大想象空間的互聯網創新,卻因爲觸動了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幾乎要被權力“趕盡殺絕”。
先是上海、武漢在4月初緊急叫停打車軟件,後是深圳以“影響監管”爲名徹底封殺,甚至要對使用打車軟件的司機進行處罰,如此監管讓人不寒而慄。現在,北京出臺《北京市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並從7月1日開始實施,管理細則貌似要讓打車軟件合法,可諸多限制之下的合法,卻更像是釜底抽薪——必須先備案獲得主管部門的許可,必須與電召平臺合作,不得推送廣告,幾乎讓打車軟件失去了想像力。
本來,打車軟件市場是一個充分競爭的狀態,通過市場優勝劣汰,最終將產生一批優秀企業。可現在被強制要求接入電召平臺,成爲電召平臺的附屬,乘客與司機面對面的交易被強行插入一箇中介,而且中介比最終用戶具有更大的商業權力,這樣的制度安排是否有悖市場規律?是否屬於變相的行政許可?不允許打車軟件嵌入廣告就更沒有道理了,打車軟件運營商不是公益組織,有自己的商業模式,有自己的商業利益,到底是哪條法律規定他們不得通過廣告業務盈利呢?
李克強總理在新一屆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上,就明確提出要大幅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真正向市場放權,發揮社會力量作用,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從根本上遏制行政審批邊減邊增問題,嚴格事中事後監管,管住管好政府該管的事。此後,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百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並一再強調地方也要減少行政審批,不得“明放暗不放”。
遺憾的是,一旦創新與公權力的利益產生糾葛,公權力就馬上會變得肆無忌憚,中央的要求也好,市場規律也罷,都阻止不了他們爲了保護既得利益,用各種行政手段來扼殺創新,這或許是爲什麼中國產生不了偉大企業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個國家對待創新的態度,決定了這個國家市場經濟的活力。美國爲什麼能成爲最具有創新活力的國家?就在國內一些監管部門忙於封殺打車軟件時,美國雅虎公司卻宣佈用3000萬美元收購一個17歲少年開發的移動閱讀應用程序Summly,這就是對待創新的差別。
美國之所以有硅谷,之所以微軟、谷歌、蘋果、facebook等創新企業不斷出現,靠的不是政府規劃了多少產業園,補貼了多少房租和研發經費,而是得益於完善的知識產權和投資保護法律,得益於對市場和創新的尊重。而中國的創新只能尋找公權力永遠不會到的縫隙,纔有機會做大做強,可做大了,誰又能保證公權力不會涉足呢?
強制收編打車軟件,或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卻可以看出相關部門對創新的態度,從另一個角度爲我們解答了“喬布斯之問”——爲什麼中國只能組裝iphone,卻不能產生蘋果這樣偉大的企業。
與其擺弄花架子,亂花納稅人的錢,發些不明不白的政府補貼,不如尊重市場,尊重創新,尊重消費者,這纔是最好的創業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