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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哥看樓
金眾地產在東莞開發的所有項目先後陷入『質量門』,出現龜裂、漏水等諸多建築工程質量問題。如今,金眾地產被業主戲稱『坑眾』地產。
盡管這些年來,東莞商品房建築工程質量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目前的行情與市民對『放心房』、『省心房』的要求還是相距甚遠。
樓盤質量問題,最常見的是漏水、裂縫、裝修等問題,這些問題不是主體結構問題,所以被認為是小問題,歸類為經濟糾紛,交由市場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對業主來說,小問題盡管不會導致樓宇坍塌,但卻相當鬧心。當前,房價原本就高,買房相當不易,買房之後,大多市民成了房奴,要拼命工作,努力掙錢,『哼哧哼哧』地還房貸。花了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購買的房子,假如又出現漏水、裂縫等問題的話,市民又要在百忙之中抽空與開發商來回斡旋,不斷奔走。當市民在職場縱橫廝殺時,房子出現問題無異於在其後院燒了一把火,這對其時間之耗費可想而知,對其精神之打擊不難想象。
這時,處於強勢地位的開發商倒好,說一句『有問題,我保修』,說得正義凜然,其『先污染後治理』之做法,令人氣不打一處來,又無可奈何,只得白白受其折磨。
當然,根據合同條款,發現問題,業主可以不收樓,超過一定的時間可以要求退房。但是作為一個個體,市民哪有這麼多時間、精力跟開發商來交涉。比如,此前有消息稱,金眾地產開發的金域中央有2套房子出現漏水等問題,買賣雙方一直達不成共識,最後耗了四五年了,開發商纔終於答應退房。
農民自家蓋房子,很少會出現漏水、裂縫等問題。但是現在房子交由開發商這個更專業的主體來開發的時候,卻常常出現諸多毛病。按常理,開發商的蓋房水平應該高於農民,但現實是,開發商開發的房子在建築質量上往往連農民房都不如。只要不是主體結構問題,業主是難以退房的,開發商只需維修就行,其餘不必承擔太多的後果。所以,開發商不怕搞出一般的質量問題,而像金眾地產這樣的企業甚至毫無忌憚地接連炮制『質量門』。
『衣食住行』中的居住是人的基本需求。房地產是民生產業,同時牽涉到市民巨額的家庭財產,政府部門應該全程介入,力保市民買得放心,住得舒心。也就是說,除了主體結構質量等大問題之外,對於漏水等小問題也應該進行行政介入。
既然行為成本太低是開發商敢於制造低劣商品房的根源,那麼加大其制劣成本,應該可以提高建築質量水平,保障市民的居住權。
比如,能否制定明細的條款規定,一個商品房項目出現某些質量問題達到多少戶,就由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強行處罰,處罰款項交給受害人。對於制劣的『慣犯』,則進行更高額度的罰款,罰款交給受害人或充入小區的維修資金,甚至限制其拿地開發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