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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城管的形象在公衆心目中被妖魔化,成爲卑劣、猥瑣蠻橫、粗魯的代名詞,坊間不乏拿城管開涮的段子。但我們不能止步於發泄不滿,無論是老百姓還是城管羣體自身,都不希望這一羣體成爲國人眼中釘,成爲和諧社會的負面材料和典型。
首先,不管動機和目的如何,我們呼籲城管羣體徹底放棄執法方式的簡單粗暴,這樣容易導致暴力“抗法”,甚至引發羣體性暴力事件!城管本來是爲了維護社會和市場秩序,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千萬不能發展爲社會安全的不穩定因素。近期城管暴力執法、非法執法的報道屢見報端:5月31號,延安城管暴踩佔道小販頭,並叫囂“爆他的頭”!6月3號,哈爾濱城管暴力執法導致千人圍毆!5月17,昆明城管毆打懷孕婦女……更遠的就不說了,城管的面目令人觸目驚心。我們知道,目前唯有公安、監察、法院擁有執法權,其他的國土資源、環保、工商、質檢等部門擁有在所屬業務權限內的執法權。而城管目前權責不明,執法權來源不明,存在非法執法的嫌疑!僱傭的臨時工更不能對底層老百姓動手動腳。即使擁有執法權,也應該文明執法而非暴力執法,執法犯法。
其次,我們應該探索科學文明的城市管理模式。本質上,任何管理都是服務社會的手段。目前的這種野蠻粗暴的管理方式根本不能有效保證社會和市場秩序。市長們應該儘早研究任何改革城市管理模式。肉夾饃、涼皮、花生米……這些食物在中國大街小巷隨處可見,可這兩天,來自洛陽孟津的“草根一族”謝雲峯卻讓這些食物在微博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話題。既當廚師又當售貨員的他將傳統的中國小吃在美國紐約做得風生水起,生意好時有七八百美元收入,令人刮目相看。據瞭解,美國的街頭小販,並不是如一般想象的處於完全“自由”的狀態,相反,較之於中國小商販受到城管的管理,他們要受到更多的精細化“限制”。如食品商販要帶塑料手套經營,原材料必須保證在華氏40度以下;提供熱水的明火不能滅;流動餐車距離馬路邊緣,不能超過2英尺半等等。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美國式城管經驗,其實只是一般商業管理的一種延伸而已。如小商販也要獲得執照,達到衛生標準,這與普通經營行業的規定是一致的。事實上,街頭商販在提供就業機會的同時,又滿足了不同層次市民的消費需求,只要經營規範,就理當成爲城市正常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最後,我們應加強城管羣體的人員管理。我們認爲,將全國百萬城管納入到警察系統,成立治安警察隊伍,將有助於城市管理中矛盾的解決。城管當初成立時,成員多數來自於社會招募,良莠不齊。近些年許多地方開始逐漸改革,將城管納入到公務員系統,成員也只通過公務員考試系統招募,成員素質大大提高。但囿於公務員編制的限制,正式編制的城管遠遠無法滿足城市管理的需要,現實演變當中,不得不招募許多臨時人員。合理的做法是,將目前城管隊伍中的臨時人員分階段全部解聘,一律改爲正式人員執法。與此同時,正式城管人員擴編,一律考試招聘。將城管正式納入公務員系統,提升人員素質。待條件成熟後,可參照美國體質,將城管全部歸入治安警察系統。果真如此的話,城管和小販長期存在的衝突問題,將有望得到解決。
城管應成爲城市的名片和大使,城管不應成爲國人眼中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