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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北京人張某以有關係能買經適房爲誘餌,騙取了80餘人的購房款,其中不乏大學教師和政法工作者。日前,張某因涉嫌詐騙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可案發後竟然只有1人願意報案。
當前,各地利用經濟適用房實施詐騙的案件呈高發態勢。而詐騙者的手段並不見得有多高明,爲何人們還會上當受騙?
過快增長的房價催生了一大羣“夾心層”——既不符合經適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購買條件,也無力承擔高昂的商品房房價的購房者。同時,在經適房的審批、建設和分配過程中,還存在着一些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這些人不禁想通過“地下渠道”購買到價格相對便宜的經適房。從這個角度講,這類案件中受騙上當的人,不僅是受害者,也是違法參與者。
更重要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注重對作爲詐騙案受害者的權利救濟,而忽視了作爲違法參與者的應有懲罰。對於騙購者,各地在處罰時多是責令交出住房、象徵性地處以罰款、取消今後購買經適房資格等,很少會讓其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或受到黨紀、政紀、法律方面的處理。違法的低成本處罰,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經適房的地下交易。
可見,杜絕以房欺詐的現象,需要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讓“夾心層”也能圓住房夢;需要加強行業監管,讓保障房實現陽光分配;需要加大對擾亂政策性住房秩序的處罰。而社會公衆更要牢固樹立一個觀念——不合法不合規購買經適房,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標籤:經適房房價夾心層地下渠道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