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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審判庭當天正在進行庭內調解的場面。記者黎旭陽攝
金融審判庭開始運作首日審理兩宗民間金融糾紛案
貸款買了房,但還款吃力,經常逾期還款,還曾連續五個月欠供,住在廣州市海珠區的王女士昨日被農業銀行淘金支行告上法庭。像這樣的欠還房貸、欠還信用卡的案件每天都在發生,單廣州市越秀區法院一年就審理金融案件4000宗左右,廣州市越秀區法院為此特別設立了金融審判庭,法庭設在廣州民間金融街長提大馬路上。
據悉,今年的5月6日,越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復越秀區法院設立金融審判庭,專門負責審理借款、保險、信用卡、信用證、信托、證券、票據等金融糾紛案件。這是廣州市12個基層法院中第一個獲批設立金融審判庭的法院。而且,饒有特色的是,該院金融審判庭在金融街設立派駐點,方便服務入駐民間金融街的金融機構及金融服務機構。
昨日,越秀區法院金融審判開庭審理了兩宗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國有金融類案件。兩案均以調解方式結案,加快了民間金融糾紛的解決時間,為當事人提供了便利,使金融街的發展有了法律保障。
案例一:供孩讀書壓力大母親連續欠供五個月
王女士2000年9月29日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淘金支行貸款16萬元,購買了位於海珠區工業大道的一處房產。雙方約定以等額還款法按月還款,月供1700多元,供20年。已經供了10年了,王女士被農行告上法庭。農行稱,自2005年8月20日逾期還款至今,王女士有超過一半的時間都處於逾期還款狀態。從2012年12月20日起,王女士更是連續斷供5個月。銀行曾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催收,最後只好采取訴訟的方式。銀行認為王女士已經構成了根本違約,要求王女士一次性還清合同項下的全部剩餘欠款8萬多元。
王女士在收到法院的起訴狀後,趕緊籌款把欠供的五個月本金和利息還清了。王女士以為,自己雖然逾期還款,但只要交了罰息,就沒事。但銀行方面指出,違反任何一合同條款均構成違約,而且王女士違約的情節嚴重,已構成根本違約。
王女士稱,自己由於一些家庭和工作的變故,經濟上比較困難,而且供孩子讀書花了很多錢。現在孩子已經出來工作,她明年也可以拿到退休金了,有能力繼續供樓,不同意解除合約。
最後,在法官的調解下,王女士同意銀行提出的調解條件,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若王女士再逾期還款一期,法院將立即強制執行,要求王女士一次性還款和罰息,否則拍賣抵押房產。王女士還支付了1000多元訴訟費。王女士對銀行的『寬容』表示感謝。
案例二:用父母房子抵押年輕貸款人忘記還
2011年,被告李某用父母為其提供的房產,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北秀支行簽訂了《最高額擔保個人借款合同》並且申請借款。此後農行北秀支行向李某發放了單筆貸款24萬元。但李某自從2012年9月起就沒有依約還款,其應還的餘額還有21萬多元。銀行將李某告上法庭。李某稱自己『忘記還款了』。
『今後要按時足額還款。如果供款又欠上一期,銀行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款,還有權拍賣貸款時抵押的房產。』昨日,在越秀區法庭的金融審判庭上,法官叮囑李某。李某接受銀行的調解條件,從2013年6月起按照2011年簽訂的合同繼續還款義務。此外,李某還需承擔4000多元的訴訟費。
據法院有關人員透露,80後和90後對於向銀行借貸更為大膽,抵押父母房產用於裝修或者是旅游的情況越來越多見。在這類以年輕人為主體的借貸行為當中,忘記還款的情況較為多發。也有一些年輕人信用意識薄弱,達成貸款目的後就『消失不見人』,這樣容易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
從2012年起在全國運行的新版個人信用報告中,不良信用記錄只存檔5年。不過,5年期限的起點是從逾期還款者還款完畢那天起。如果一直拖著不還,說明逾期還在發生,也就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記者練情情通訊員趙璐璐、楊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