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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輪候分配中的誠信申報制度,其成功實施的關鍵在於市民講誠信和政府部門加強監管,其優越性也很明顯,既喚起和塑造市民誠信,亦能節省行政資源,促進政府從全能、管理型轉變爲有限、服務型。
近日,正在公示的深圳部分安居型商品房初步入圍名單,出現幾歲兒童被申報爲“後備級人才”甚至有兩歲幼童被申報爲“傑出人才”的現象,引起輿論關注。監督是公衆的權利,廣泛監督會促進保障房輪候分配透明操作、令人信服,政府部門應當對監督表示歡迎。
其實,未成年子女是不是人才屬於無效信息,無助於相關家庭申購安居房。而且,深圳市推行的誠信申報制度,在初次公示入圍名單之前不存在初審環節,因此,住建部門只是把有些市民或由於不瞭解規定、或由於搞惡作劇等原因而出錯的信息,原原本本公佈了出來。但申報信息中明顯不合情理之處,確實容易引起市民不滿。對此,住建部門在向市民做好解釋說明之外,還需要檢視誠信申報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防止出現因申報信息顯然荒謬而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應當看到,這件事對申報安居房的市民是一個強力的提醒。由於個別市民填報明顯荒謬的信息,不僅讓其自身信譽受損,也增加了行政成本,干擾了安居房輪候分配工作,侵害了公衆利益。對這些不講誠信的人,相關部門能不能將其違法違規情況與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銜接起來,從而讓其在信貸、求職、創業方面付出應有代價?
安居房輪候分配中的誠信申報制度,是深圳率先試行的,也是在爲全國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探路。對此,公衆應當樂觀其成。這一制度的操作流程如下:申請人誠信申報-排序公示初步入圍和候補入圍名單-入圍者提交誠信保證金-公示最終入圍和候補入圍申請人名單。在終榜公示後,政府部門再進行資格後審,對弄虛作假者沒收誠信保證金並依法處罰。這一制度成功實施的關鍵在於市民講誠信和政府部門加強監管,其優越性也很明顯,既喚起和塑造市民誠信,亦能節省行政資源,促進政府從全能、管理型轉變爲有限、服務型。近年來,我國公務員考試採用了誠信申報辦法,由考生對報名資料真實性負責,在入圍後再行審覈,若發現虛假則取消入圍資格並嚴肅處理。德國、奧地利的地鐵無人檢票,也沒有自動閘機,買票全靠自覺,但一經查出逃票除了被大額罰款還要終生背上誠信污點。這些能夠大大節約行政成本的制度規定,其原理與深圳安居房申購中的誠信申報制度相同。
把好的制度落實好,離不開各方共同努力。讓不講誠信者付出巨大代價,才能讓誠信蔚然之風。無論是媒體還是市民,都應該積極舉報不講誠信、騙取重大利益的申請人,和政府部門一道來維護社會誠信。
這件事提醒相關部門,在安居房輪候分配上還有工作可做。比如,加大相關法規規定的宣傳力度,向市民做好細緻的解釋說明,避免市民在申購時出現無心之錯;做好動態巡查,積極受理市民反映的線索和舉報的問題,並進行徹查;對目無法紀、視法律如兒戲的申請人從嚴處罰,以起震懾之效。多管齊下,才能消除保障房申購中的失信行爲,確保保障房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