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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發改委公佈的《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將“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作爲2013年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一時間,有關房產稅推出時間和徵收模式的討論四起,極大地影響了普通人的購房選擇。那麼,房產稅將帶來房地產市場怎樣的變化?又將如何影響普通人的生活?
短期內不可能全面開徵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價格不斷上漲,房產稅一再被提到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議事日程上。2011年1月28日,我國開始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徵收房產稅,針對居民居住用房徵收的房產稅開始在我國實施。此次明確提出房產稅試點擴容,許多人關心,會不會很快徵到自己所在城市?
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表示,逐步以房產稅取代現有的土地出讓金和房產開發交易環節稅費,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但房產稅改革影響重大,需要通過試點不斷摸索經驗,短期內全面開徵房產稅的條件並不具備。“房產稅一旦推出,就將是一項長期的稅收制度,因此對房產稅進行制度設計時一定要考慮整個財稅體制改革和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目標。”
“現在上海試點的房產稅並不是典型的房產稅,更像是一種行爲稅,是爲了調節人們的購房行爲,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採取的措施,短期內按照這種模式擴大試點範圍是可能的,但如果要像歐美國家那樣開徵財產稅類型的房產稅,恐怕只能作爲中長期的目標。”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朱青教授認爲。
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羣
眼下普通百姓最爲關注的,是房產稅將如何徵收的問題。
按照目前上海的試點方案,對本地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地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按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爲0.6%和0.4%。重慶則是針對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無重慶戶籍未在當地工作人員所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在0.5%-1.2%。
同時,兩地對於進入徵收範圍的房產,都設置了一定的免稅面積。上海規定在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超過60平方米時,纔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徵稅;重慶則規定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爲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爲100平方米。
在更大範圍試點,會採用哪類方式,引起人們的猜想。
“中國未來的房產稅改革,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羣。房產稅改革應該是堅持只調節高端,這個非常重要。”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從滬渝兩地的試點情況看,房產稅推出應當是漸進式的,從高端住宅及新增住房爲主入手,更具有可操作性。
賈康建議,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明確政策要點,即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稅,但是超過了基本的標準,就要按照累進制來收稅。這樣,不但可以抑制投資投機性消費,也給廣大普通百姓一顆“定心丸”。
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稅,超過基本標準才收稅,是房產稅改革的一個明確思路。但對於基本生活住房的界定,目前學術界有兩種意見:一種是借鑑日本模式,對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不徵收,第二套稅率從低;另一種是按面積計算,可考慮人均住房面積在40或60平方米以下不徵稅,超過部分才徵稅。
房價主要取決於供求關係
“房產稅對於房價的影響遠不會有社會公衆想象的那麼大,房產稅更多的是發揮穩定房價的作用。”顧雲昌介紹說,從發達國家經驗看,美國推出房產稅主要是爲了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德國開徵房產稅則主要是調節收入分配,這些國家推出房產稅後,都沒有帶來房地產價格大幅下降的局面。而從已試點地區上海、重慶的情況看,房價上漲的勢頭也沒有得到根本遏制。
“房產稅,其影響更多體現在心理層面,短期可能影響部分投資者拋出房源。”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爲,決定房價最根本的因素是供求關係,我國目前大城市實際空置的房產比例並不高,在不解決供給的情況下,盲目擴大房產稅的範圍很可能會導致存量環節稅費被轉移到交易環節。因爲供小於求,購房者很可能負擔更多。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