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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本市7層以下大戶型商品房等要封頂纔可預售,8層以上也要達到規劃層數的一半以上才能預售。據悉,這是本市首次從形象進度上提高商業、辦公和大戶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門檻。
昨天,市住建委網站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通知要求,今年8月1日後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樓棟,以及套均建築面積大於140平方米的住宅樓棟,申請預售許可時,施工進度應達到一定條件。具體條件爲,地上規劃層數7層(含)以下的,施工進度應達到主體結構封頂;8層(含)以上的,施工進度應達到地上規劃層數1/2以上(且不低於7層)。
據瞭解,此前,本市預售商品房條件是嚴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同時預售商品房投入的開發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的25%以上,但對形象進度一直未作要求,預售許可門檻與其他省市相比偏低。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採取差別化方式提高預售門檻。對於滿足剛性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樓棟,仍保持原標準,暫不提高預售門檻,以保證市場的有效供應。通知明確,2013年8月1日後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此規定,此前的老項目仍執行原規定,儘可能減少政策調整對已拿地企業的工程進度、資金安排等方面的影響,不會對市場供應造成影響。
市住建委要求,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勘察項目現場,對未達到施工進度要求的不予辦理預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