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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塊牌子就想“獨佔”公共停車位
車位在學校門口,校長私家車一來,保安就把牌子拿走;事發淮南
淮南市田家庵區第二小學(以下簡稱田二小)大門西側的馬路邊,有交警劃出的公用停車位,但學校保安卻在此處放置了禁停提示板,只讓本校車輛停放。接到報料後,記者前往採訪,保安稱車位是校長買的,而該校校長隨後又稱保安“信口開河”。
市民:公共車位卻被“禁停”
田二小位於淮南淮濱路,西側是醫院,東側與北側是商業區,每天來往車輛很多。當地交警部門專門在淮濱路劃出許多停車位。
市民於女士說,這條路處在繁華的鬧市區,停車位本來就很“稀缺”,可田二小大門西側第一個停車位上經常放着“禁止泊車”的提示板。“這是公共資源,爲什麼不讓停?”於女士感到很奇怪,後來一想,可能是學校爲了讓大門兩側更寬敞一些,好方便學生出入。
時間久了,細心的於女士終於明白,這“禁止泊車”的提示板其實是學校保安放置的,每當校內人員駕駛的一輛黑色轎車停過來,保安就會把提示板收回到保安室,“原來這個車位成了學校專用的了。”
保安:這車位是校長“買的”
記者接到於女士反映的情況後,記者駕車前往田二小門口探訪,果然看到大門西側第一個停車位上立了一塊“禁止泊車”的提示板。記者將車慢慢停進車位時,學校保安立即過來阻止:“這兒不能停車,這個車位已經買下來了。”
“這個車位是誰買的?”記者問保安。
“車位是我們學校校長買的,你停這兒,他的車來了,就沒有地方停了。”保安說。
“這個停車位是公共的,你們校長從哪個部門買的?”記者問。
“是校長自己談的,和誰談的我不清楚。”保安說。
一個多小時後,記者回到學校門口,看到停車位上停了一輛轎車。保安說這就是張校長的私家車,這一說法得到張校長本人的確認。
校長:“佔位”是爲方便老師
“交警在馬路上劃的停車位是公共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交易。”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黃善海科長介紹,田二小邊上的停車位不可能賣給個人專用。
既然不能買賣,學校保安又爲何要“強佔”停車位呢?記者專門採訪了田二小張姓校長。“公共資源的停車位,我個人怎麼能買來呢?張校長告訴記者,保安已主動找他承認錯誤了,說自己說錯話了,“車位是校長買的”這話是他信口開河說出來的。
張校長說,學校很多老師都開私家車上班,學校裏面不能停車,就讓他們自己在外面找地方停車。學校門口放禁止停車牌子,是爲了方便學校老師停車,而他自己的車基本上都停在旁邊醫院的停車場。(新安晚報張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