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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新一輪徵地補償知多少?
全區平均徵地補償標準爲3.37萬元/畝,相鄰鄉鎮差距控制在5000元/畝以內
前些日子,網上瘋傳:“徵地補償標準將提高10倍”,到底真相如何?
廣西新一輪徵地補償標準到底是多少?相鄰鄉鎮之間的土地補償的差額如何平衡?補償費如何發放?
就這些讀者最爲關心的問題,日前,記者走訪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相關部門,爲你一一解答。
傳言真相:“徵地補償標準將提高10倍”系專家誤讀
前段,網上瘋傳着“徵地補償標準將提高10倍”的說法,成了不少網民茶餘飯後的談資,農村羣衆議論紛紛,是否真實可信,莫衷一是。
對此,廣西國土資源廳負責人指出,去年11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報全國人大商議,之後社會上就流出了土地補償費要提高10倍的說法,經向國土資源部求證,國土資源部答覆這是專家的誤讀。2004年,國務院出臺了加快土地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相關規定後,多年來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都一再提出要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廣西也一直在不斷提高徵地補償標準,2010年就出臺了新一輪的徵地補償標準。2013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廣西又公佈了新一輪徵地年產值的提高標準,提高的幅度爲每年12.1%,並不是說一次提高10倍。
廣西標準:全區平均徵地補償標準爲3.37萬元/畝
廣西自2010年起實施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截止到2012年已經3年。按照國土資源部對徵地補償標準要求,每兩到三年要對統一標準進行更新和提高。
根據國土資源部要求,廣西組織完成了新一輪徵地統一年產值的編制工作並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調整更新後,全區平均徵地補償標準爲3.37萬元/畝,比上輪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平均上調12.1%,年均上漲4.03%,與廣西年均消費價格上漲幅度一致,遵循了新舊成果平穩過渡、略有提高的原則。而且這一標準是強制性、剛性標準,不得隨意調整。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統一執行新標準,實現同地同價。
新一輪徵地補償標準賦予了市縣適當的靈活處置權。如遇到跨區域補償標準差距過大或確需提高水田、園地、菜地、魚塘的徵地補償標準時,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徵地補償標準予以提高,提高幅度控制在自治區制定的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左右。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自行制定和公佈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
如何減少相鄰鄉鎮之間的土地補償的差額問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已經做出平衡,要求控制在5000元/畝以內,比上一輪下降了30.05%。
適用範圍:廣西行政區域內集體農用地
《廣西新一輪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中強調,新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適用於廣西行政區域範圍內集體農用地(基本農田和自然保護區除外)的徵收補償。
涉及徵收基本農田的,按照不低於一般農用地徵收補償標準的1.1倍進行補償;徵收集體建設用地的,按照不低於一般農用地徵收補償標準的0.4倍進行補償:徵收集體未利用地的,按照一般農用地補償標準的0.1至0.4倍進行補償:新增鄉(鎮)、村,參照相鄰鄉(鎮)、村中較高的徵地補償標準執行;依法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參照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進行補償。
補償費發放: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要單獨列支
農村土地被徵收,主要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以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
新一輪徵地補償費標準明確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要單獨列支,不得納入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而擠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澄清了安置補償費一直以來的模糊界定,進一步維護了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
《廣西新一輪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做好被徵地羣衆的安置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採取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土地入股、農業安置等多種安置補助方式靈活安置被徵地羣衆,確保被徵地羣衆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