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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獲悉,18家消費維權單位針對國內部分金融信貸機構轉嫁房產評估費問題聯合發表觀點,認爲房產評估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貸款抵押物評估費原則上由商業銀行承擔,或由貸款當事人約定承擔,但目前部分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要求貸款申請人承擔評估費的現象非常普遍。北京、天津、重慶、瀋陽、杭州、濟南、廣州等17個城市消費者組織及中國消費者報社聯合發表觀點指出,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等金融信貸機構應主動承擔評估費,同時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廢除約定條款。
18家消費維權單位認爲,部分商業銀行轉嫁房產評估費涉嫌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申請人在信貸合同中屬金融消費者,其權益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商業銀行、公積金中心要求申請人只有在交納評估費並對抵押物做評估的情況下才可繼續申請貸款,其實質是利用強勢地位要挾貸款申請人,剝奪了貸款申請人信貸公平的權利,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8家消費維權單位指出,部分商業銀行轉嫁房產評估費的做法增加了消費者負擔,也妨礙擴大消費。如果任由評估費這類不合理收費項目長期存在,不僅增加購房人的負擔,不利於樹立金融服務領域誠實守信之風,同時也制約着我國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影響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