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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雷某因不滿他人佔用本樓門前車位,酒後用鑰匙將一輛奔馳車劃傷。近日,西城法院一審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雷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60歲的雷某是北京市人,退休職工。由於同一小區的夏某常將奔馳停放在雷某住的單元門前,導致雷某不能將車停在那裏,經數次勸說未果,雷某非常生氣。今年1月16日晚7時許,雷某酒後用鑰匙將奔馳車右側車身及後備箱部位劃傷,經鑑定修復價格爲1.8萬元。今年3月7日,雷某投案。
法院認爲,雷某行爲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鑑於雷某系自首,且已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可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