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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目前我國電價執行的8大分類標準,將精簡爲3類。有專家表示,精簡銷售電價分類,有利於促進公平負擔,一些社會福利場所、農林牧漁產業單位電價,將得到大幅優惠。
國家發改委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的銷售電價主要分爲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業、非工業、普通工業、大工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等8大類。未來,將逐步歸併爲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3個用電類別,每個類別再按用電負荷特性進行分檔。
國家發改委指出,進一步規範各類銷售電價適用範圍,明確將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居委會服務設施用電等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將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漁業生產,農業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決定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通知強調,推進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規範各類電價適用範圍,涉及到電力用戶之間利益調整,影響面較寬,各省?????價格主管部門要深入細緻測算,認真分析對各類電力用戶和電網企業的影響,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確保平穩過渡。
>>專家分析
每年可減少相關單位電費30億元
有專家分析,建立結構清晰、比價合理、繁簡適當的銷售電價分類結構體系,有利於促進公平負擔,減少交叉補貼,促進電力用戶公平負擔。適當擴大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的範圍,可減輕社會福利場所、社區居委會服務設施、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農林牧漁業生產單位電費支出每年約30億元。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國外電價分類一般也只有3-4種,我國目前有8種,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由於種類繁多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的發展,不利於管理和生產。精簡電價分類成爲一種必然的選擇。按用電負荷特性進行分檔事實上就是日常所說的峯谷用電,在不同的時間段,根據用電負荷的大小調整價格,高峯的時候價格高,低谷的時候就便宜,這樣更加反映需求變化情況,相比此前只按用途來分類,更加科學合理。
林伯強說,由於這次主要是電價分類結構調整,並沒有提高相關電價,預計對相關企業的影響不會很大。而此次電價結構調整後,電價種類明顯減少,將爲未來的電力改革鋪平道路。(記者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