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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海南特區報報道了有市民反映“買房7年了,還沒拿到房產證”,海口高登花苑百餘業主幾年前討說法至今無果。報道引起了讀者的關注,不少讀者打進熱線反映有關房產證的問題。
滿足條件可到海口遺留辦申辦房產證
據不完全統計,僅截至2009年,海口市就有300多萬平米“無證房”,拿不到房產證的購房者超過3萬戶。
2009年12月,《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出臺,海口市政府同年年底成立由國土、規劃、住建等15個職能部門組成的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領導小組,並於2010年3月正式成立海口市解決辦理房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
昨日,記者從海口市遺留辦瞭解到,該辦公室成立以來,已爲15000餘戶業主協調拿到了房產證。據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該辦公室檔案室內存有2000多份檔案,而正在處理的有200多份檔案。據介紹,遺留辦處理的問題主要針對2006年12月31日前,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經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批准建設並實際交付或使用,但因建設中存在問題未辦理房地產證的房屋。海口市遺留辦相關負責人提醒,對於滿足遺留辦接受處理的條件,又無法取得房產證的業主,可以到該辦公室申請辦理房產證。由該辦公室負責協調讓規劃局、住建局等部門介入,若是查證覈實之後,符合條件便可辦理房屋產權證。
據悉,海口歷史遺留辦證今年進入攻堅階段,目前正在辦理的有2000餘宗,其中涉及住戶較多、問題複雜、影響較大的有周昌公寓、金鹿花園、寧園小區甲座等項目,共涉及430多戶。
辦理房產證須符合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海口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採訪時說,對於一個商住項目而言,項目在競拍土地時就有一定規劃,當具有開發資質的開發企業競拍取得土地後向規劃局報批,如果符合土地使用情況及其他規劃情況,規劃局給予批准。當工程竣工時,只要開發商是按照原始規劃來建設都會通過驗收。但若是開發商惡意違規違建,嚴重影響規劃,那必須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來處理。當城管方辦理完所有程序後,規劃局再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對其作出具體的處理方案。
昨日,海口市住建局房產管理處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對於一個新建樓盤而言,作爲樓盤的開發商負有爲業主辦理房產證的義務。住建部門在爲其辦理房產證時會審覈項目土地來源的合法性、規劃局批准驗收的相關證件、工程竣工備案證書(其中包括規劃、人防、消防、環保、質檢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或准許使用條件)、面積測繪驗收報告等。吳處長說,辦理房產證必須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分析辦房產證爲啥這麼難
分析一:辦不了證主要原因在房產商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市民購房後無法取得房產證呢?對此,海口市遺留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辦不了房產證的主要原因在於開發商。
據介紹,對於商品住房而言,要求保證房屋的用地性質必須是國有土地,一些開發商開發所謂的小產權房,市民購買後就會承擔無法辦理房產證的風險。如果使用土地屬於集體土地,購房者不是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就不可能拿到房產證。目前就全國而言,小產權房都不可能合法化。不僅如此,如果開發商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麼其在集體土地上開發建房,也是違法行爲。
按照相關規定,開發商必須“五證”齊全,具體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缺乏任何一證都無法辦理房產證。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還有一些樓盤項目的業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主要是樓盤無法通過驗收。而驗收無法通過的主要原因,在於開發商不講究誠信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擴建、改變用途、改變容積率等導致規劃或消防、環保、綠化等各方面無法通過驗收,這都直接導致小區業主無法領取或延後領取房產證。
分析二:也可能是業主沒有繳納稅費
海口市遺留辦相關負責人說,除了上述3種主要原因之外,以下幾種情況也有可能導致購房者無法拿到房產證。
比如樓盤建設過程中,開發商和施工方出現糾紛,導致房屋蓋到一半或還沒有竣工就停工了,業主買了房子,卻連入住的機會都沒有。
對於有的開發商而言,雖然已經取得了“五證”,並已通過驗收取得了大產權證,但開發商將房屋抵押給了他人,一方面房屋已進行抵押,一方面房屋出售給購房者,那麼購房者就無法辦理房產證。此外,有的開發商因爲資金問題或其他原因,最終無法繳納相關稅費,這也成爲購房者無法拿到房產證的原因。
海口市遺留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開發商一方沒有任何問題,市民仍然拿不到房產證,則可能是業主沒有繳納相關的稅費或是沒有及時提供房產登記部門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