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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搬入商務樓三年不掛牌
連雲港連雲區政府稱2006年以來一直沒掛牌
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被曝黨政辦公大樓2010年搬到當地一個商務中心後一直沒掛牌,大樓前除了懸掛國徽外,只有一塊寫着“江蘇海州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牌子,該區區委書記等多位政府官員都在掛牌的企業任職,涉嫌違規兼職。5月30日,連雲區對此迴應稱,辦公地點沒掛牌主要是因爲暫時租賃,爲了方便羣衆將盡快掛牌。
政府大樓多年沒掛牌
搬遷多年沒掛牌的辦公大樓位於連雲區西墅村,分A、B兩座,共7層,北靠英雄山、南傍勝利湖、西臨海州灣、東望北崮山。大樓正中間懸掛着國徽,前面懸掛寫着“江蘇海州灣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海發公司”)的牌子。從外面看,大樓只是一個企業的辦公地點,好像與政府無關,但走進大樓內部可以看到,當地不少核心部門包括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以及黨委政府的職能部門都在此辦公。
多位區領導任職企業
記者查詢獲悉,連雲區黨政機關辦公大樓海州灣國際商務中心是由連雲港海潤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而該公司是海發公司的下屬單位。
資料顯示,海發公司是經連雲港市政府批准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連雲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連雲港市東部城區開發建設載體,由連雲區政府代行出資人職能。該集團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是連雲區區委書記方韜,公司總經理則由連雲區常務副區長萬寶平擔任。此外,區政府及區相關職能部門多位領導也在該公司兼任董事及監事職務。
疑問大樓爲何不掛牌?
迴應臨時租賃過渡使用
連雲區區委宣傳部迴應稱,2006年連雲區政府因東部城區大開發需要,將原址地塊掛牌出讓。後來,國家嚴控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連雲區新政府建設規劃落空。2006年到2010年6月間,區委區政府先後租用臺北鹽場辦公樓和大陸橋國際商務中心兩處做過渡辦公房。2010年區政府與海發公司簽訂租賃協議,租用海州灣國際商務中心,年租金300萬元,自2010年6月入駐,其間其他部門也相繼入駐辦公。此前租賃場地過渡辦公期間,也一直未掛牌,只是向相關部門作了通報。下一步,爲了方便羣衆將盡快掛牌。
疑問爲何在企業兼職?
迴應確保政府資金安全
據瞭解,爲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中共中央、國務院曾頒佈規定:黨政機關,包括各級行政機關,一律不準經商、辦企業。機關的幹部、職工,一律不準在各類企業中擔任職務。已經擔任企業職務的,必須立即辭職;否則,必須辭去黨政機關職務。
對此,連雲區區委宣傳部迴應,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海發集團公司僅作爲融資平臺,主要代建政府的一些公益設施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爲確保資金的安全和資產保值增值,故董事長和經理分別由區政府有關負責人擔任,董事及監事由區政府工作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