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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城,這個剛經歷過資金鏈‘生死線’考驗的房企,近日又被在新疆項目的合作伙伴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鴻遠投資)告上了法庭,至此,雙方由甜蜜合作走向了對簿公堂。
股權糾紛和刑拘事件
5月14日,綠城集團在新疆的合作伙伴,作為烏魯木齊綠城玉園項目二股東的鴻遠投資總經理趙星如將綠城集團告上了法庭。鴻遠投資方面以綠城私自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損害了股東的優先受讓權為由,要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合作關系。
在這幕雙方由甜蜜合作走向對簿公堂的“大戲”中,充斥著股權轉讓紛爭、公章之爭、項目停工、刑拘事件等豐富的“劇情”。
據了解,2009年綠城集團與鴻遠投資達成合作協議,成立新公司開發綠城玉園項目,其中綠城控股60%,鴻遠投資控股35%,獨立股東周鼎文控股5%,並約定綠城分紅佔38%、鴻遠投資佔31%,周鼎文佔31%。鴻遠投資方面表示,綠城中國發布的2011年年報表示,年報於“出售附屬公司”細項中提到,於2011年9月5日,綠城以現金人民幣2550萬元將其於鴻遠的全部60%股權出售予第三方上海捷辰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趙星如方面委派到合作公司做監事的龍曉軍在接受新疆媒體采訪的時候表示,一方股東轉讓股權,應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有優先購買權。綠城私下裡交易,損害了鴻遠的利益。除此之外,鴻遠投資在庭審陳述過程中,還認為綠城集團存在從合資公司擅自抽走資金1.1億元,以及違規建設、擅自出售房屋等情況。基於上述理由,鴻遠投資方面提出雙方終止合作,綠城集團退出綠城玉園項目。
對於鴻遠投資的指控,綠城集團表示,上述股權轉讓最終並未完成,年報裡的標注只是按照國際會計准則進行的表述。“新疆綠城玉園項目地處邊疆,管理團隊並不穩定,出於激勵團隊的考慮,公司做出了將項目股權轉讓給由項目管理團隊控制的第三方公司的安排。作為股權受讓方上海捷辰的股東中包含了新疆玉園項目的管理團隊主要成員。”綠城集團媒體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金融記者采訪時表示,綠城集團當時的決定並無不妥。
另外,上述負責人對新金融記者強調,因為上海捷辰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最終未完成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歸還公司的全部投資資金本金,並支付年18%的收益”的條件,股權轉讓行為最終終止。
不過鴻遠投資方面顯然對綠城集團的解釋並不買賬,2012年5月,當趙星如方面獲悉綠城有意轉讓綠城玉園項目股份的時候,拿走合作公司的公司章、財務章、合同等,使綠城集團與鴻遠投資的合作關系陷入僵局。據了解,糾紛剛剛出現時,雙方曾試圖通過溝通解決分歧,有媒體報道綠城老總宋衛平與趙星如曾在杭州進行過面談,不過最終雙方的溝通並未取得成效。
鴻遠投資依然堅持綠城推出玉園項目,而綠城也展開了自己的反擊。綠城組織專業力量,對鴻遠投資方面的財務證據進行重新審計,並向浙江省公安廳舉報趙星如等人涉嫌使用虛假發票、虛構重大交易、偽造合同等,宋衛平將其形容為深深無奈後采取的措施。最終趙星如在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間,被浙江警方刑事拘留30餘天後釋放。“我們提交了很多證據,不過事情最後不了了之,最後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綠城內部人士對新金融記者表示。
而刑拘事件,顯然使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昇級。認為受到侮辱的趙星如隨後將綠城集團告上了法庭,於是纔有了前面雙方對簿公堂的一幕。
擴張期的“甜蜜合作”
在雙方因為股權事件開始鬧翻之前,曾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合作“蜜月期”。鴻遠投資一直以進行荒山綠化治理起家,專注於烏魯木齊的六道灣塌陷區的治理。經過幾年時間發展趙星如和鴻遠投資在新疆地區已頗有名氣。而烏魯木齊出臺的《烏魯木齊荒山綠化承包管理辦法》,為鴻遠投資帶來了實際的好處。按照荒山綠化辦法:荒山和草場綠化承包者可獲得50年土地使用權,在造林綠化面積不低於總用地面積70%的前提下,可以獲得40%上限的配套產業用地。
在承包了3000多畝的塌陷區和荒山進行綠化治理後,鴻遠投資按照政策獲得了治理區域中1000多畝的土地補償,可以進行商業開發。“鴻遠投資得到的地塊位置很好,應該能算是烏魯木齊比較黃金的區位。”一位當地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不過由於缺乏房地產開發的經驗,選擇一家業內龍頭作為合作伙伴共同開發成為趙星如的選擇,因為這樣做既能提高項目和自身的知名度,又能保證項目的銷售。
2009年,經過朋友周文鼎的介紹,趙星如與綠城老總宋衛平結識。當時的綠城集團正處於快速擴張的“黃金期”,年銷售額突破500億元,成為高端住宅的領先打造者,而此前綠城已在新疆開發多個項目,總開發面積超百萬平方米。鴻遠投資的黃金地塊、優質大體量項目,加上綠城的高端品牌和豐富的開發經驗,使得雙方幾乎是一拍即合,很快簽署了合作協議。
在綠城和宋衛平看來,這無疑又是一個能夠快速回籠資金的優質項目。而此後該項目的銷售成績,也印證了這種預測。2012年2月,綠城玉園首次開盤,價格達到9000-16000元/平方米的價格,依然受到當地購房者搶購,共售出300餘套,回款超過4億元。
不過2011年,綠城集團受調控及此前快速擴張影響,負債率高企,資金鏈緊繃,一度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傳出了綠城欲出售綠城玉園股份的消息,也是合作雙方交惡的開始。而綠城內部也有看法認為,鴻遠投資是看利用完綠城的品牌後項目好賣了,希望將綠城踢出項目,獨自獲益。
停工的項目與被牽連的買房人
新金融記者近日致電綠城玉園售樓處,銷售人員表示,目前項目的銷售已經完全停滯,項目也沒有開工。“我們現在這邊也只是留守,估計要等官司有個結果之後,項目纔會有進展。”
據了解,在2012年10月份停工後,綠城玉園項目至今還未開工,主要原因在於相關公章被趙星如方面拿走,無法辦理開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出於同樣的原因,預售許可等銷售需要的文件也辦不下來,導致項目銷售同樣停滯。
綠城玉園施工停滯後,此前在此購買房屋的300多位業主,成為直接受害者。綠城方面派駐到綠城玉園的執行總經理姚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目前情況看,雖然已有14棟房屋封頂,不過後續施工無法開展,綠城玉園項目已無法按照此前承諾時間即2013年12月1日向購房業主交房。
在5月14日庭審現場,法院門口就聚集了數十位業主。他們拉起“如綠城退出,堅決退房”、“堅決維權、盡快復工”的橫幅,表達自己的訴求。“大家都是花了大價錢買的這個房子,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買房的時候也交了稅,衝著綠城的名聲買的房子,怎麼現在就變成了這個樣子了。”一位業主在庭審現場曾這樣表示。據了解,今年4月份,100多名業主曾聯名到綠城玉園售樓中心和烏魯木齊政府機關詢問情況,要求無論項目股東方發生何種糾紛,必須按照購房合同將項目開發完畢,按時交房。
“對於業主們的損失,我們很遺憾。我們現在的想法就是,盡快打贏官司,然後盡快復工,最大努力保證業主們的合法權益。至於可能涉及的賠償以及其他責任,需要等官司了結後纔能確定。”綠城法務部相關負責人對新金融記者表示。新金融記者多次嘗試聯系鴻遠投資方面,希望了解其對官司進展及業主訴求的意見,不過截至發稿前該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合作開發模式下的“個例”
據了解,在新疆綠城玉園開庭前,宋衛平曾試圖去新疆庭審現場出席,雖然最終未能成行,也足見其對這場官司的重視程度。有媒體曾為綠城算過一筆賬,綠城在城裡合資公司之處,參股股本2550萬元,還需要承擔3.4億元的原有負債,加上通過擔保形式為合資公司籌得的貸款以及近幾年在項目上的各項投入,綠城在玉園項目中的投入超過10億元。綠城方面表示,鴻遠投資指控的綠城從合資公司抽走的1.1億元資金,主要就是用於償還股東借款。而綠城為合資公司已經籌得了充足的開發資金,抽走部分資金償還上述借款符合財務制度。
作為地產圈知名的“性情中人”,宋衛平一向以仗義、義氣的形象示人。而這種好人緣也使得2011年綠城資金鏈經受嚴重考驗的時候,得到諸多地產圈內好友及企業的幫助,其與融創中國董事長孫宏斌的友誼以及綠城和融創在長三角區域的合作即被傳為佳話。
如今的綠城,已經更多學會更加利用自身的專業性和品牌,采取與合作伙伴共同開發的模式,降低開發風險以及緩解資金壓力。
綠城年報顯示,截至2012年公司開發的96個項目中,83個項目都不同程度地采取合作開發的模式,綠城擁有全部股權的項目只有13個。“在綠城的所有合作項目中,還是首次遇到這種情況,這也是我們合作開發模式中的個例,綠城不會因此改變合作開發的模式。”綠城集團媒體部相關負責人對新金融記者表示。
對於官司的最新進展,綠城集團法務部人士表示,法院將在開庭後兩周內進行一次雙方調解,若調解失敗,將擇日做出判決。“我們的理由在答辯過程中已經闡述的非常充分了,相信最終法律會給一個公正的判定。我們當下的訴求是駁回鴻遠投資要求解除合作關系的訴求。不過我們還會保留要求其他賠償的權利,在適當的時候再去行使,並不是這一個訴訟就能解決項目的所有問題。”上述綠城法務部人士對最終能夠贏得官司充滿信心。
對於此次遇到的合作糾紛,宋衛平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過一段頗耐人尋味的話。“中國的商人面臨的商業環境很糟糕,過去10年沒有本質上的改變。今天發生在企業身上的不公,明天有可能發生在任何普通人身上。”
在綠城與鴻遠投資的官司中,300多位業主正被無故牽累,原本敲定的交房日期現已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