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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幫成長曲折路 1905年,在袁世凱的支持下,天津商會正式成立,這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第一個純粹的商會。到1908年,中國共有58個總商會和223個分會,其中海外分會有9個。辛亥革命後的1912年,商會總數得到迅猛發展,增加至794個,1915年激增到1262個
文|黃柯傑
商業在中國古代曾長期受到抑制,商人受到歧視。
『重農抑商』可追溯到商鞅變法,作為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重視農業、以農為本,限制工商業的發展是不變的方針。商鞅變法明文規定獎勵耕戰,漢文帝提出重視農業生產,再到清朝初年的海禁等,『重農抑商』貫徹始終。
『重農抑商』直至清末
商鞅變法實行的重農抑商政策有具體規定,粟帛生產得多的,受到免除徭役的優待;經商及因怠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沒入官府當奴隸。
這是歷史上中國『重農抑商』思想最嚴酷的制度設計。
由此形成穩定的『士農工商兵』的排序,商人在社會中居於底層。
農業作為民本得到當權者的重視,而商人不過是『販夫走卒』,所謂『學而優則仕』,這些『販夫走卒』之輩即便在富甲天下後,都想著捐一頂紅帽子,倚身官家,從紅頂商人胡雪岩到狀元企業家張謇,身上無不流淌著傳統的血液。
值得注意的是,在宋朝,抑商政策卻被束之高閣,宋朝出臺政策,將大量農民投入到商業手工業中,造就中國古代歷史上最輝煌的民間經濟繁榮時期。到宋朝中期,商業大潮興旺,對外貿易發展,錢莊行業迅猛發展,出現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的紙幣和銀行雛形。造船、火器、印刷、織布和瓷器等手工業出現繁榮景象。
但是,明朝重回重農抑商舊軌,資本主義萌芽若隱若現,始終未有大的發展,直到清末。
不得不提到清朝中後期的兩位商賈巨擘,他們的故事如今家喻戶曉。
作為清朝時期浙商的代表,與同時代的晉商代表喬致庸相比,胡雪岩不是純粹的商人。同樣是做錢莊生意,胡雪岩依賴左宗棠,涉足政府軍需、軍火等壟斷性行業,在富足的江南水鄉攫取大量的壟斷利益,鎮壓太平軍過程中,他以商人的敏銳眼光和對局勢的判斷而富甲一方。
喬致庸早年立足民間,以糧食販賣和錢莊匯兌為主,將生意拓展到邊疆地區,從江南的茶葉絲綢到蒙古的羊皮,商通天下,廣泛地進行物資的置換和販賣,逐漸形成以票號為中心的早期金融業。
當時,各地商人組成的商會仍是一個松散的組織,並未有很強的共同利益訴求,僅僅介於鄉誼之間,並未變成強大的社會力量。
近代意義上的商幫組織
晚清以降,西學東漸,中國經歷『千年未有之大變局』,西方船堅炮利,中國救亡圖存,革命風起雲湧。『士農工商兵』格局推倒重新排序,『唯軍是重』、『實業救國』等理念,讓軍人和商人的地位大為改觀。
清朝末年,商人的組織性質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的行會等早期商人的聚集組織,已經逐漸變成近代意義上的商幫組織。
1902年成立的上海商業會議公所,是近代中國商會的一個雛形。這是一個由上海部分官員和商人成立的議事機構,商人在公所內商量行業大事,清政府對實業鼓勵的舉措不斷加大,同年,張之洞和袁世凱分別在漢口和天津成立商業會議所,1903年清政府成立商部後,第二年根據現實需要,政府頒布《察定商會簡明章程》,規定商業公所一律改名為商會。
1905年,在袁世凱的支持下,天津商會正式成立,這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第一個純粹的商會。到1908年,中國共有58個總商會和223個分會,其中海外分會有9個。辛亥革命後的1912年,商會總數得到迅猛發展,增加至794個,1915年激增到1262個。
在天津、上海和廣州等商業繁榮的地方,到處可見各地的商會和公所。作為中國近代最早的社會團體,同時也是社會影響力最大的社團之一,商會制度的建立,確定了商人的社會身份和組織的有序化。
此時,半官方半民間的商會普遍建立,卻遭到政府的嚴密控制。
按照規定,各地商會組織的建立,都需要呈報官府,政府對商會的活動也加以限制。《察定商會簡明章程》的若乾條文解釋中明確規定,商會會議限於討論有關商務事宜,演說只能集中於會議之內。『一切以商情利弊為宗旨,不得涉及商界以外之事』。
這些,讓商會的民間性大大減弱,但是清朝末年政府對民間的控制減弱,中央政府政令也難以觸及到地方公共事務,因此商會的獨立性反而大大增強。
財團勢力觸及各個角落
民國早期,軍閥混戰,各派系都拉攏財團成為重要的後盾,在20世紀20年代初期,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出現短暫繁榮,上海地區迅速成為中國的經濟中心,一些巨大的資本集團相繼出現,以寧波人虞洽卿為首的航運公司和寧波系四明、中國通商銀行為基礎的銀行財團,以紡織和面粉行業為核心的榮家資本企業,工業資本與商業資本高度交融,並與政府聯系密切,形成類似日本財閥的財團組織。
實力雄厚的上海江浙財團勢力觸及各個角落。當時流傳有一句話:廣東人革命,浙江人出錢,湖南人流血。
商會成為我國民族資產階級一個重要的活動場所,振興本國商務和實業,『聯商、振商、保商』成為各地商會的宗旨。
以上海為例,當時工商分家,分別有工業協會和商業協會,在上海的商會叫上海總商會。但一些工業企業也參加商會。商會某種意義上同政府存有矛盾,有斗爭也有聯合,這是因為政府要收稅,企業總希望低稅;而商業領袖又與政府關系密切,以獲得某種壟斷資源,獲取巨大利益。
解放後,新的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成立,與舊的中國工商聯區別在於,國營企業成為會員,私營企業雖也是主要會員,但是國營企業已經處於領導地位。
『文革』期間,全國工商聯工作基本停擺。
改革開放後,1979年10月,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召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商品經濟發展,在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崛起的前提下,工商聯的行動綱領也相應調整。
隨後多次變革,到2001年,全國工商聯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為『中國民間商會』,使得工商聯具有『總商會』的性質。由此,全國工商聯就可以以『中國民間商會』(中國總商會)的名義和形式,積極開展各種對內對外的活動,各地的商會也迎來蓬勃發展的時期。(來源:瞭望東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