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了促成房產交易,中介造假爲外地來濟務工人員補交社保並不是新鮮事。早在2011年,濟南限購細則剛出臺後,省城部分中介鑽起政策空子,做起了“代交補交社會養老保險”的業務。只要交上3600元—8000元的“跑腿費”,就能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和補交社保代理公司補交社保金。
齊魯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陳瑞福表示,開發商或是中介明明知道購房者不符合購房條件,還幫助購房者開虛假證明,本身就存在問題。話說回來,購房者明知自己不符合條件買房,“硬是買房”,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相比之下,開發商所承擔的責任會更大一些。如果開發商拒不退房,購房者完全可以起訴。
“濟南限購細則中明確表示,因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造成的損失由購房人自行承擔。”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提醒,中介或代理公司“幫忙”代交社保證明,是違法違規行爲,一經查實,所購房屋將無法備案,不能取得房產證,這些後果都是購房者自行承擔。記者喻雯實習生王聖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