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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繼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確保今年房價控制目標的實現。對於國五條中“20%個稅”,通知中仍未提及。
南京市政府發佈的《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共提出認真落實穩定房價的工作責任、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等政策、加大中低價位住房供應力度、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房價格管理制度、完善房地產調控聯動機制8點要求。其中對於限購政策,提出了更爲嚴厲的要求,開發企業或者經紀人員一旦出現違規行爲,將嚴肅處理。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五條細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覈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而江蘇省至今未發佈“國五條”落地細則,目前仍按照20%差額或者1%全額計徵的方式自選。南京此次發佈的8點要求中,官方並未給出明確說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