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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不久的車停在小區內被撞,在找物業索賠未果的情況下,業主開始拒交物業管理費。而收不到物業管理費的小區物管則以不給買電以“施壓”。在面臨停電的情況下,業主開始着急了。
王女士告訴南國都市報記者,她是海口市萬花坊小區的住戶。去年上半年,王女士女兒發現自己新買不久的汽車停在小區被撞。認爲小區物管沒有盡到職責,王女士開始找物業索賠,但一直沒能協商下來。於是,從去年8月份開始,王女士就不再交物業管理費。“我們好好的新車,變成了那樣,物管不應該賠償嗎?”認爲物業公司應該賠償自己一千多元的修車費。於是,王女士欠下了大半年的物業管理費。就在前幾天,因爲家裏的電快用完了,王女士便到物管處買電,但工作人員卻表示她沒交費,不能買電。
“現在我家就只剩下30多元電費了,再不買電,就要停電了。”面臨沒電用的威脅,王女士開始着急了。她說,這幾天,自己在家裏,電視都不敢開了,就怕電不夠用。
針對王女士反映的情況。南國都市報記者撥打了萬花坊小區物業管理處的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女士女兒的車子其實損壞並不嚴重。一直以來,他們領導一直在找王女士母女倆協商,但因種種原因,一直沒能協商下來。“就算這樣,她也不能遲遲不交物業管理費啊!”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業主王女士已經欠下了一千多元物業管理費。見業主王女士一直沒有交納的意思,他們纔會採取不讓其買電的招數來應對。
對於不讓王女士買電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確實不對,但她認爲,王女士不交物業管理費也不對。因此,他們會請示領導,先讓王女士買小額的電量先用着,之後再協商解決此事。 (記者何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