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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家土地總督察日前簽發《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第6號)》,向社會公開2012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公告顯示,2012年地方土地利用主要存在八類問題。
專項督察
極少數地區虛報新增耕地
2012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30個省(區、市)(不含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補充耕地和耕地佔補平衡專項督察。
督察結果顯示,在覈查的91個地區中有極少數補充耕地項目虛報新增耕地,涉及面積1.97萬畝,佔覈查新增耕地面積的0.45%,主要是將養殖水面、林地、園地、未整治的廢棄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等計入新增耕地,或者新增耕地面積計算不準確等。有少數項目補充耕地質量偏低,涉及面積29.74萬畝,佔覈查新增耕地面積的6.64%。一些地區補充耕地管理不規範,存在項目未按規定備案和地類變更等問題。
針對發現的補充耕地和耕地佔補平衡方面存在的問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向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分類提出整改意見,對虛報新增耕地的,堅決要求地方重新補充耕地;對補充耕地質量偏低的,加強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和土地肥力;嚴格規劃管控和建設用地審批,節約使用土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加強對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
例行督察
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八類問題
2012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29個省(區、市)的54個地區開展了例行督察,涉及361個縣(市、區)。例行督察的54個地區包括北京市門頭溝區,天津市北辰區,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大同市,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重慶市萬州區、北碚區、巴南區、永川區,四川省綿陽市、德陽市、南充市,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麗江市等。
從例行督察和督察回訪情況來看,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進一步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意識不斷加強,違法用地宗數、面積、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下降,土地管理長效機制和共同責任機制得到進一步落實,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秩序總體平穩。但是,例行督察也發現地方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八類問題。
八類問題
1部分地區違法違規批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地補償安置落實不到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徵收不到位。
2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不規範,違法違規出讓土地,涉及52個地區。
3部分地區存在土地批而未供問題,閒置土地處置不到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4部分地區存在土地違規抵押融資問題,違規辦理土地登記。
5部分地區違法違規佔用土地,土地執法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涉及51個地區。
6少數地區耕地佔補平衡落實不到位,基本農田保護不到位。
7部分地區規劃部門違規辦理用地規劃許可,發展改革部門未經土地預審或者違反產業政策批准、覈准建設項目,住房建設部門違規辦理施工許可。
8部分地區違規下放土地管理審批權限。
數據
截至去年底全國查處土地違法案件8550件
針對例行督察發現的問題,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警示約談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的負責人1019人,分別向29個省(區、市)以及3個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發出32份例行督察意見書,通報了督察發現的問題,督促54個地區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查處。截至2012年底,地方已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8550件,結案768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1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16人。
案例
西雙版納違規佔地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2012年6月6日,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針對西雙版納州國際旅遊度假區、景洪工業園等多個項目違規供地、土地出讓金徵繳不規範、違規徵收土地、違規佔地建設高爾夫球場和別墅等問題,向雲南省人民政府通報。雲南省暫停了西雙版納州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向雲南省人民政府作書面檢查,對已動工的4個項目、未動工的9個項目進行分類整改,對14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對景洪市分管副市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蘇皖贛三省立案查處違法用地3294宗
2012年9月至12月國家土地督察武漢局對湖北省、湖南省和貴州省2012年新開工的項目用地情況開展督察,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整改違法用地1727宗。國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對江蘇省、安徽省和江西省8個城市2012年度違法違規用地清查整改情況開展督察,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自行糾正違法用地1729宗,立案查處3294宗,收繳罰款4612萬元,拆除和沒收地方違法建(構)築物304萬平方米,恢復土地原狀1999畝,完善用地手續12274畝,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37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秦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