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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30日發佈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嚴格購房資格審覈,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通知指出,本市成立專門的購房資格審覈機構,統籌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購房資格聯網審覈。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僞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暫停網上籤約,責令限期整改,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企業要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