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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涉及房屋原值及抵扣憑證認證等問題,國稅總局版征收辦法仍在研討』
備受關注的個人售房『20%個稅』政策,短期內或難有具體實施辦法。
3月27日,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報道稱,由國家稅務總局牽頭制定的個人售房『20%個稅』征收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正在研討之中,由於涉及房屋原值以及抵扣憑證等問題,因此3月內難以出臺。
有市場人士認為,如果國家稅務總局不能在3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那麼,此間有望密集出臺的『國五條』地方細則,應該也不會對『20%個稅』的征收作出細化規定。甚至部分地方細則可能因此延緩發布。
3月25日出爐的廣東版『國五條』地方細則中,關於『20%個稅』的表述即未細化,僅稱『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國稅總局牽頭
制定實施細則
所謂『國辦發〔2013〕17號文』,即3月1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這一表述引發二手房市場恐慌,此後全國多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出現排隊過戶現象。
但按經濟參考報昨日的報道,關於『20%個稅』的部委版實施辦法短期內難以出臺。
該報道援引接近國稅總局的權威人士的話解釋,由於所得稅屬於共享稅種,其認定與實施必須由中央決定,地方沒有資格對其制定實施方案。因此,『20%個稅』實施細則部分的重任就落在國稅總局頭上。該人士稱,實施辦法將仍保持5年大原則不變,但具體操作還有待明確。
難點之一,在於房屋原值及抵扣憑證的認定。
按2006年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所述,商品房、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有住房、城鎮拆遷安置住房的房屋原值認定辦法各不相同。
而且,明確可以被拿來抵扣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有些房齡一二十年的住房,發票憑證散失的可能性很大。
上述權威人士對經濟參考報稱,『實施方案必須制定得清晰且具有可執行性,‘一刀切’按差額20%征收存在現實執行困難。如果方案不清楚,一方面地方會難以執行,另一方面對於保護剛需方面的設定也有待研究。』
地方細則或淡化
『20%個稅』具體政策
可見的是,地方政府關於『20%個稅』政策的表述同樣謹慎。
滬上某房產研究人士透露,『國五條』細化政策出臺後,上海市有關部門已召開過三四場討論會,他本人參加過兩場,一場是專家座談,一場是行業內人士座談。據他講述,部分專家認為,『國五條』一些政策引起市場恐慌,打亂了市場預期。還有專家談及,目前的調控政策多是應急性的,『20%個稅』政策難以執行。
『基礎的數據不夠充分,由於歷史原因,很多二手房當初交易的價格難以核查。有些早期的房產交易都沒登記過,同時很多房源的裝修成本、通脹成本、貸款成本根本無法計算。』該房產研究人士說。
據他介紹,和往常一樣,在上述座談會上,政府有關人員只聽,未作表態。
按上述經濟參考報的報道,上海相關人士透露,雖然『國五條』地方細則會於3月31日前按時發布,但裡面對於『20%個稅』一事也只是重申國務院意見。安徽相關人士則透露,還沒有具體時間表,或許會等國稅總局的指導文件。太原市房管局相關人士則稱,當地的細則還在商討完善當中。
『20%個稅』政策之外,各地落實『國五條』精神的政策頻出。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從3月25日起,北京各區縣中介機構中公積金『認房不認貸』的通道已全部關閉,購房人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已嚴格執行『認房又認貸』。
此前已宣布限購擴圍政策哈爾濱,還宣布,2013年將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應,屆時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比例將達到70%。
雖然『國五條』地方細則已山雨欲來,但摩根大通預計,今年中國平均房價料溫和上昇,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房價漲幅甚至可能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