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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晚新“國五條”細則正式發佈,明確了對出售自有住房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徵稅。晉中市的楊先生就一直在糾結:“我2011年底在市城區花50萬元購買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還未過戶,稅費我來承擔,細則一旦實施,我得多繳多少稅啊?”
其實,只要走進各地政務大廳、地稅局服務大廳,看看這裏“異常”火爆的人氣,就可以知道,像楊先生一樣糾結的絕不在少數。
3月12日13時30分左右,記者來到辦理稅費手續的晉中市地稅服務大廳,發現來辦理手續的人羣已經將大廳擠得水泄不通。地稅局服務大廳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這些天,工作人員每天都得加班,回答羣衆的諮詢嗓子都啞了。”
據記者瞭解,若按新“國五條”細則出臺之前的二手房交易原則,賣方需負擔的各種費用差不多要到總房價的10%,如果新“國五條”細則執行後,這些費用將佔到總價款的15%以上。業內人士認爲,新“國五條”細則出臺後,按稅收政策,二手房成交個人所得稅應由賺取了賣房利潤的賣房者來承擔。但事實情況並非如此,按照現階段二手房交易慣例,成交產生的各類稅費大都由買方全部承擔。所以,尚未完成過戶的二手房交易者,都想爭取在細則實施前完成過戶。
新“國五條”無疑是本輪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又一個升級版。政策到底何時落地。3月12日,記者聯繫了晉中市住建及地稅部門,沒得到明確答覆,目前,繳稅執行的仍是舊政策。看來,搶先過戶的情況還會持續下去。 (白續宏史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