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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網上瘋傳廣州市在限購兩週年後調控再度收緊,從2月25日起,外地戶籍的補辦社保和稅單將無法獲取購房資格。對此,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日迴應稱,根據廣州市限購政策規定,凡在廣州市繳納一年以上的稅務或社保的非戶籍人口或家庭可在本市購買一套住房。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允許該類家庭或個人補辦相關證明購房,目前仍按此執行。
廣州版新國八條在2011年2月正式落地,其中規定,外地戶籍要在廣州獲取購買一套房資格,必須提供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然而,有些人卻鑽限購令存在的補辦“漏洞”——通過非正當途徑補辦稅單或社保獲取納稅證明購房的現象,不少房產中介都表示給錢就能“搞定”稅單以及社保證明。在2011年年底,廣州市國土房管部門與相關的稅務、社保機構就此問題專門召開過會議,但最終叫停補辦的堵漏政策並未出臺。
伴隨着“國五條”日前出臺,樓市調控加碼傳言四起。有地產中介昨日在網上爆料,廣州市在限購兩週年後再打“補丁”堵漏洞,從2月25日起,外地戶籍的補辦社保和稅單將無法獲取購房資格。該消息稱,收到口頭通知:“接中心六區以及番禺區房管局通知,從2月25日起凡提供社保證明辦理二手交易過戶,要看是否正常繳交,如屬補交一律不予受理,如提供的是省版社保證明,除了要提供工作證明以及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蓋章外,還要看參保人的參保時間,如參保時間至現在不足一年的都視爲補繳社保,一律不予受理。”
對此,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昨日緊急澄清:根據廣州市限購政策規定,凡在廣州市繳納一年以上的稅務或社保的非戶籍人口或家庭可在本市購買一套住房。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允許該類家庭或個人補辦相關證明購房,目前仍按此執行。“下一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將結合貫徹國五條精神,將重新研究該類限購措施,並及時通報。”(記者/鄭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