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限購令”出臺後,房產登記中造假現象日益凸顯,深圳市將增加對以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的處罰。2月22日,《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修正案(草案)》提交深圳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該條例中規定通過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將被處以3000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該條例規定,房產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房地產權利證書的真實性;各申請文件所證明事實的關聯性;申請登記主體、申請登記房地產、申請登記內容等申請登記事項與申請文件所證明事實的一致性等多項內容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