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有媒體報道福建、江蘇等地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範,禁止通過姓名查詢他人名下住房信息。對此,有輿論稱,面對過去半年來頻現的“房叔”、“房姐”,一些地方相關管理辦法的出臺頗“耐人尋味”,也有市民表示,住房信息屬隱私,擔心個人的信息也會泄露。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迴應,不可“以人查房”。
迴應:海南不可“以人查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陳武告訴記者,住房信息屬個人隱私,除本人、公檢法機關、房管部門、律師等通過特定程序外,他人無權查詢相關信息。陳武表示,全省各地對個人房產信息管理有明確規定,不存在“以人查房”的現象,他人無法通過姓名等信息查詢他人名下的房產。據瞭解,2012年底有媒體對廣州市68歲的“房嬸”李芸卿進行報道,後經廣州市紀委調查,信息是番禺區房屋交易登記中心的編外人員受人所託,未經審批違規查詢,而李芸卿本人也無違法違紀行爲。對此,一些市民也表達了對個人住房信息安全的隱憂。陳武表示,省住建廳房屋檔案管理嚴格,即使工作人員也需通過密碼驗證,查詢後相應的記錄也將保留。同時,嚴禁內部工作人員對外泄露他人房產信息。
管理:交易需要信息適度公開
不可“以人查房”,卻可以一定程度上“以房查人”。海口市房屋檔案館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市場上房屋交易的需要,方便購房者查詢意向房源信息,個人可通過房產證號或者房屋座落查詢房屋的特定信息,比如房屋的面積、產權年限及房產證年限、有無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存在糾紛等情況。此舉便於房屋買賣,或中介查詢房產信息。該負責人表示,雖然可“以房查人”,但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仍然是無法提供的。
說法:除公示內容財產屬隱私
“某人有多少房產和某人有多少存款一樣,都屬於個人隱私”。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湯林華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不動產登記是一項重要的物權制度,一套房子的相關信息也屬於公示範疇,第三人有權查詢房屋信息,知曉物權變動情況,避免遭受損害。但通過姓名等信息查詢他人名下房產,涉及個人隱私,通常會受到嚴格控制。公示房屋登記信息與“以房查人”兩者概念不同。
聲音:保護隱私不等於庇護官員
針對部分地區出臺禁止“以人查房”的規定,網上一些聲音稱:“頗爲耐人尋味”。對此,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的羅榮律師表示,隨着《物權法》的發佈,個人越來越重視自身財產信息的保護,禁止“以人查房”應理解爲相關部門針對侵害他人隱私的一種保護性規定,但這並不意味着是保護官員。針對輿論關注的“房叔”、“房姐”等官員及其親屬的財產公示,政府可考慮通過其他途徑予以公示。羅榮律師稱,但正如市民某些擔心的聲音,目前國內的相關管理仍有待健全。
相關新聞
房產稅改革:從“試點”到“擴容”有多遠?
上海認定約5萬套,應繳稅住房約佔認定住房總數的20%;重慶在試點啓動後10個月內徵稅9000多萬元……房產稅在中國“破冰”整兩年,但對於房產稅是否擴容的爭論也一直不絕於耳。
房產稅擴容,時機是否成熟?下一步改革該如何推進?業內人士認爲,應綜合考量、徵減結合,逐步建立起覆蓋住房交易、保有等環節的房地產稅制。
試點效應初顯但非房價“殺手鐗”
2011年1月底,國家有關部門在上海、重慶啓動房產稅試點。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爲0.4%、0.6%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徵收,稅率爲0.5%-1.2%。
房產稅對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遠非一些人所預期的高房價“殺手鐗”。
數據顯示,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累計環比上漲0.1%,同比下降1.2%;重慶房價亦顯環比上漲態勢。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龐元說:“爲確保平穩起步,房產稅試點沒有‘下猛藥’,市場‘痛感’較輕。”
“一戶三口之家的居民,新購一套400萬元住房,除去180平方米的免稅額,實際每年只繳納房產稅1120元。”上海永慶房屋總經理陳史翎說:“房產稅本不是直接衝高房價去的,期望它對高房價‘一劍封喉’本不現實。”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則指出,現階段試點的房產稅方案,對樓市調控所起的作用並不大。
癥結:基礎性工作有待完善
自去年年底樓市回暖以來,市場對包括房產稅在內的調控“後手”預期再度增強。
不過,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個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方案並不現實”。
進退之間,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何在?
近期不斷曝出的“房叔”、“房妹”事件,揭示出一些住房“大戶”的冰山一角。
記者瞭解到,不少地方的個人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仍存空白。難以想象:有人合法購買的第二套房就被徵房產稅,而擁有十幾套、幾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卻“免稅持有”?
如何完善評估技術?房產稅計稅從“交易價”轉向“現價”勢在必行,住宅現價評估技術體系還有待建立。
業內人士認爲,現階段關於房產稅的立法還沒有全部完成,應該在基礎性環節完成後再擴大試點範圍。
試點城市稅務部門負責人表示,房產稅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納稅人徵收,要做大量的入戶調查、公告通知、實地催繳等工作,這對基層稅務機關的徵管力量是個考驗。
推進:應注重“徵減結合、統籌考量”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爲,房產稅改革是一個社會財富重新分配的問題,其打破利益分配格局的難度遠遠大於技術層面的難度。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中國稅務學會理事胡怡建說,房產稅改革應放在稅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大框架下進行,要有合理的制度設計,而不應僅僅是增加一個新的稅種。
“不算土地出讓金,現在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環節名目繁多的稅費超過房價的20%,且相當一部分最後都由購房者承擔。在房產稅‘擴容’同時,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徵減結合、以徵促減,避免增加社會負擔。”胡怡建說。
其次,應加快健全房屋估價技術,並構建全國住房信息網絡。
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上海社科院研究員盧漢龍說,“三公”消費過多、納稅人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等因素,導致社會上對納稅存在牴觸情緒。只有增加財政的透明度,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房產稅改革的“擴容”阻力。(記者崔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