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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地區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範,對輸入姓名查詢名下房產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約束。在“房叔”“房嬸”事件發生的大背景下,這些規定的出臺格外引人注目。輿論質疑,此類禁令的目的性過於明確。有專家建議,嚴控以人查房的同時,不妨先完善公開公務員房產監督管理制度。
北京廣州漳州鹽城嚴禁“以人查房”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發佈消息稱,爲“進一步處理好物權公示和隱私保護的關係”,漳州近日出臺了《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據此辦法,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信息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爲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信息的內容保密。漳州市並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江蘇鹽城市日前亦出臺《鹽城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管理辦法(試行)》,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除本人、公檢法、住房保障部門、律師等通過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辦法稱,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了部分市民對個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社會各界也頗爲關注”。
一線城市也不例外。北京市建委在內部明確地稱,個人一律不準進行類似查詢。在廣州,房屋查冊自1月份起愈發嚴格,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詢,如今需要具體房屋的房產證編號、登記字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等方可查詢。按廣州市房管局相關人士的說法,此前注重爲限購政策提供服務,目前會更注重保護市民的個人隱私,“房叔房嬸的事給我們最大的啓發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人”。
中國房屋信息查詢管制趨於嚴格
不動產登記是一項重要的物權制度,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方式。通過登記公示,既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曉物權變動情況,避免其遭受損害。各國一般都允許公開查詢登記信息,不過,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在公開範圍上則有不同意見。各國房屋登記信息公開範圍和口徑雖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於“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嚴格控制。然而,在當下中國,這種控制則被賦予更多的意味,從而也屢受輿論炮轟。
從中國房屋登記信息查詢制度的演化來看,查詢管制趨於嚴格。2006年,住建部出臺《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採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此辦法明確,“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
不過,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中,登記信息公開範圍有所縮小,將登記資料查詢、複製限於“權利人、利害關係人”。2008年,住建部發布的《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則規定,個人和單位可以查詢登記簿中房屋的基本狀況(主要指自然狀況)及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狀況;權利人出示相關證件和材料(行情專區)後,可以查詢、複製該房屋登記簿上的相關信息。此次江蘇鹽城出臺的地方規定就適用了《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
專家:欲禁“以人查房”先行官員財產公開
對此,人民日報官方微博質問,嚴格查房,是保護還是心虛?該微博評論,出於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機密,新規確有其合理之處。然而,官員房產也具有公共屬性,公衆具有一定程度知情權。
知名媒體人石述思認爲,對房屋信息查詢進行規範,處理好物權公開和隱私保護的關係,保護好房屋權利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有必要。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在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的同時,地方房產相關部門還需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在抑制預防反腐敗工作的制度建設方面同步進行,進一步完善公開官員房產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機制。
結合近期接連爆出的房嫂、房姐、房妹等新聞,石述思稱,拿着隱私權來限制公民的知情權,顯然跟我們推動的反腐工作是相對背離的。綜合中廣、南方都市報
晚報快評
你在保護誰?
正當社會各界對官員財產(尤其是名下房產)公開寄予厚望之際,諸多一、二、三線城市恰逢其時地推出了嚴禁“以人查房”新規。
監管部門有云:官員也是人,此舉乃爲保護當事人隱私。
人們不禁要問:新規究竟保護了誰?是保護了公民隱私,還是爲官員財產立了塊擋箭牌?
公權力尚未裝進籠子,卻已把官員財產裝進了保險箱,連殺威棒也夠不着。
什麼叫言不由衷,什麼是養癰遺患,多地眼下急推的“禁查”新規爲我們作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