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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7日面向公衆敞開申請以來,我市公租房申請持續火爆。記者採訪發現,公租房申請需要提交的資料較爲複雜,一些申請者爲了拿到相關證明材料,往往需要跑好幾趟。
今天上午一上班,歷下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公租房申請窗口就排起了長隊,40餘名市民等待辦理申請手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歷下區已發放申請表900多份,大多數是濟南戶籍居民,個人和家庭比例大體相同。“今天來申請的人不少,有二三十戶。”據歷城區房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截至目前,包括家庭戶和企業申請戶在內,該區共有160戶申請公租房,其中企業戶約佔1/3,從目前看,各企業戶申請人數不算多,大多數爲十幾個人。爲方便企業集中申請公租房,歷下、槐蔭等區房管部門還主動提供上門服務。
爲了少跑冤枉路這些規定須注意
採訪中,部分市民反映,申請公租房需要提交材料很複雜,需要到多個部門開證明、蓋章,往往要跑幾趟才能把所需材料準備齊全。據房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從目前受理情況看,申請者提交材料時出現問題,主要原因是對相關證明材料的開具不太瞭解。
按照規定,有工作單位的申請者在蓋章時,要到戶口簿上規定的服務處所去蓋章,但是不少人跑到了街道辦事處,結果拿回來的材料不符合規定,只得重新再蓋。結婚證明、單身證明有效期都只有一個月,但不少申請者在領申請表時,就開好了證明,在辦完其他手續後,正式受理申請時,婚姻狀況證明很可能已過期,因此申請者最好先辦完其他手續,到區房管部門正式提交申請前再開具婚姻狀況證明。
按照規定,具有市內六區常住居民戶口家庭的住房困難標準爲人均建築面積10平方米(含)以下,標準規定的是建築面積,但一些申請者提供的材料是房子使用面積,這種情況需要請專業的測繪機構進行測繪,提交的建築面積以測繪報告爲準。此外,有的申請者單位出現變更,但是沒有出具相應的變更證明,這也是不符合條件的。(記者劉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