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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認定約5萬套,應繳稅住房約佔認定住房總數的20%;重慶在試點啓動後10個月內徵稅9000多萬元……房產稅在中國“破冰”整兩年,但對於房產稅是否擴容的爭論也一直不絕於耳。
試點效應初顯但非房價殺手鐗
2011年1月底,國家有關部門在上海、重慶啓動房產稅試點。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爲0.4%、0.6%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徵收,稅率爲0.5%-1.2%。
房產稅對遏制炒房投機、引導理性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遠非一些人所預期的高房價“殺手鐗”。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則指出,現階段試點的房產稅方案,對樓市調控所起的作用並不大。
癥結:基礎性工作有待完善
數據顯示,去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中有54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環比上漲。自去年年底樓市回暖以來,市場對包括房產稅在內的調控“後手”預期再度增強。
不過,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1月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個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方案並不現實”。
進退之間,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何在?
住建部去年年初曾表示將在去年上半年實現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並表示“各省區市及其他城市也在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爭取2013年實現全市、全省聯網”。
記者瞭解到,不少地方的個人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仍存空白。難以想象:有人合法購買的第二套房就被徵房產稅,而擁有十幾套、幾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卻“免稅持有”?
如何完善評估技術?試點期間,房產稅按住房交易價格爲稅基計算繳納,這更多是一種權宜之計。但隨着時間的推移,房價變動在所難免,依“舊價”繳“新稅”會越來越不合理。房產稅計稅從“交易價”轉向“現價”勢在必行,住宅現價評估技術體系還有待建立。
業內人士認爲,現階段關於房產稅的立法還沒有全部完成,應該在基礎性環節完成後再擴大試點範圍。
推進:應注重“徵減結合、統籌考量”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爲,房產稅改革是一個社會財富重新分配的問題,其打破利益分配格局的難度遠遠大於技術層面的難度。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中國稅務學會理事胡怡建說,房產稅改革應放在稅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大框架下進行,要有合理的制度設計,而不應僅僅是增加一個新的稅種。
“不算土地出讓金,現在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環節名目繁多的稅費超過房價的20%,且相當一部分最後都由購房者承擔。在房產稅‘擴容’同時,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徵減結合、以徵促減,避免增加社會負擔。”胡怡建說。(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