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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鋪子、仟吉西餅、江西湯館、湖南米粉,甚至還有3層樓的小旅館……位於香港路228號的九運長福公寓臨街一棟的一層,十幾家小商鋪“破壁而出”,儼然一條微型商業街;但仰頭往上看,略顯陳舊的陽臺,隱約可見掛曬的衣服,顯示着這棟樓的身份,本是一棟居民樓。
這不是個例。臨街住宅“打洞”變身“黃金門面”,在武漢大街小巷普遍存在。昨日,記者從市法制辦獲悉,武漢擬就“住改商”出臺嚴管細則,徵求意見稿已發至各相關部門。
如何嚴管?
臨街“住改商”至少滿足3個條件
“按照現有法規,住宅沒有變更性質之前作爲商業用途,就是不合規的”,市法制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此,這次的細則,只是對現有法規進一步的解釋、明確。”
《物權法》第77條、《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59條,均規定業主因特殊情況需要將住宅改變爲經營用房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並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書面同意,必要時應當進行聽證;規劃用途爲住宅的住宅樓底層和住宅樓內不得設立產生油煙、噪聲、異味污染以及安全隱患的餐飲、加工、娛樂、賓館等經營場所。
“遵守法律、法規,住宅要變商用,必須先報規劃部門批准,再到房管局完成性質變更手續,並取得整棟建築物內的其他業主共同簽署的‘同意書’。至少符合上述3個條件,並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工商部門才能發營業執照”,法制辦人士解釋。
據悉,適用此次細則的,僅限於新辦臨街一層門面。對於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小區內高層“住改商”,暫時未納入管理範圍。
眼下,市工商局對於住宅商用的情況,已暫停辦理工商執照,相關負責人稱:“需要等待細則出臺後,再具體案例具體對待。”
爲何要管?
部分小區八成住宅“變身”商用居民不堪其擾
昨日,記者走訪了九運長福公寓、華氏儒商花園小區、世紀華庭小區等,部分門棟80%住宅都已悄然變身商用。
“住宅當然可以用來辦公!”華氏儒商花園小區物業周姓女士稱,“不存在工商檢查的問題,我們這裏80%的住宅都已用來辦公,由於房租比寫字樓便宜,相當受歡迎”。記者注意到,對於住宅,儒商花園小區收取物業費每月每平方米0.8元,對於辦公則收1.5元。
但有些居民卻不堪其擾。“自從有了辦公的,本來需要輸入密碼的門棟鐵門,就經常大開着,當然覺得不安全”,儒商花園小區居民張女士說;而九運長福公寓居民孔先生也對一層門面有意見:“米粉、湯館雖然不產生炒菜油煙,但是餐廚垃圾污染環境,小旅館則常常進出陌生人。”
據市工商局2010年統計,武漢有60%以上的公司開在住宅樓裏。而近兩年來,“住改商”更是有增無減。亂“打洞”太多,滋長了“大縣城”作風。市人大代表、江岸區四唯街黨工委書記夏軍勇稱,轄區內22棟商住樓,餐館就有約150家,“街道每年都會受理大量的擾民投訴,建議政府儘快出臺相關規定,禁止住宅商用”。
有何影響?
存量“住改商”或無法變更營業執照
廣州、貴陽、鄭州、合肥都曾叫停“住改商”,但未達到理想效果。“其實難點仍在於執行”,市法制辦人士稱:“長期以來,由於‘住改商’涉及到規劃、房管、工商、城管等多個部門,反而造成執法主體模糊;再則,由於前有放寬營業場所先例,個體戶去辦理營業執照時,工商部門一般不看房產證,只看看租賃合同就行了,而租賃合同上根本沒有寫明房屋屬性,造成大量‘住改商’矇混過關,幾乎沒有門檻。”
按照初步設想,未來,對於無照經營的“住改商”,工商部門將是主要執法主體。首先清理臨街一層門面,再逐步加大規範範圍和力度。
市法制辦提醒,即便是已取得營業執照的“住改商”,一旦需要變更執照,也將受到新規制約,如不滿足條件,可能無法取得新執照。
新建小區需規劃商業面積
答疑>>>
嚴管“住改商”,原有小個體戶哪裏去?
“現在生意是越來越難做了,房租2年內漲了20%,各式各樣的小吃店卻越開越多,競爭激烈!”在漢口九運長福公寓一層經營“江西湯館”的女老闆稱,“成本什麼都在漲,價格卻不敢漲”。
事實上,混跡於各式民宅的小商業,多半隻能靠低價競爭;而不少有證有照的“正規軍”,則飽受“劣幣驅逐良幣”的困擾。
在武漢頗具口碑的老牌包子店“袁大頭”店主葉桂雲稱:“武漢人習慣了低價買吃的,管理不嚴的情況下,偷工減料的小店都能生存,導致誠信經營的業主反而活不好。”
“大量‘住改商’引起個體戶數量暴漲,大家利潤水平都很低,導致一些商戶只能用投機取巧的方式,惡性競爭”,市法制辦主任倪子林分析:“因此規範‘住改商’,可能會引起短期陣痛,但長遠來看,對城市商業的利潤水平,對商品的質量保證,都有利無害。”
嚴管“住改商”後,原有的小個體戶哪裏去?倪子林稱,“有堵有疏。未來,在新建小區內,將要求在規劃階段就考慮商業配套面積,也可吸納不少就業。”
此外,對現有的“住改商”也不會採取“一刀切”。對於居民歡迎的、住宅緊缺的配套性商業,規劃、房管部門也會酌情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