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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頻發的“房叔”、“房嬸”、“房祖宗”事件,讓住房信息查詢成爲關注焦點。近日,廣州、福建漳州、我省鹽城等地紛紛出臺新規,嚴控“以人查房”。記者從市住建委瞭解到,我市房屋查詢一直嚴格執行“以房查人”的方式。
據瞭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詢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查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積、產權年限及房產證年限、有無抵押等情況,這種情況多爲買家去查詢欲購買的房屋;第二種情況是查詢業主名下的房屋套數及其具體情況等,查明是否符合購房條件。
市住建委房產檔案館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房屋查詢一直嚴格按照住建部出臺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7年來一直執行“以房查人”方式,即當事人必須到場,填寫《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申請表》,明確產權人、丘號、房屋坐落,以及需要查詢的事項,並出具查詢人身份證明或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如果委託查詢的,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受委託人還應當提交載明查詢事項並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明。配偶持身份證、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可以查詢婚後的對方房產情況。繼承人、受贈人和受遺贈人查詢房產,應當提交發生繼承、贈與和受贈事實的證明材料。另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查詢與調查、處理的案件直接相關的原始登記證明材料及房屋所有權證存根。
各地接二連三出臺的“查房新規”近日在網絡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表示,保護個人隱私確有必要,但“以人查房”是打擊貪腐的一個利器。這些新規出來後,想查“房叔”、“房嬸”們會不會變得更難?
“房叔房嬸事件和查冊變嚴有一定關係,但又不完全是因爲它。”南京工業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副所長吳翔華表示,按照國家住建部出臺的辦法,普通老百姓也不具備查詢他人房產的資格,目前各地出臺的新規其實是針對房產管理方的內部人士。吳翔華認爲,依靠“以人查房”來揭發貪腐的渠道並不合法,更好的渠道應是實現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進一步完善戶籍與購房資格的匹配,讓“房叔”們無處遁形。
不過,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崔武表示,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房產的確屬於個人隱私,應該得到保護。而對於國家機關公務人員,要保證個人職務的廉潔,其應公開財產多少及收入來源。對於這部分人,相關部門的房產查詢渠道應該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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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查房”新規
鹽城:近日出臺的《鹽城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管理辦法(試行)》,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明確除本人、公檢法、住房保障部門、律師等通過一定程序可查詢外,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
福建漳州:該市前天《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明確,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信息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爲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信息的內容保密,並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本報記者沙文蓉顧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