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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爲辦四個戶口本就能控制房源嗎?”蛇年央視春晚的這句流行語讓住房信息系統再度進入公衆視野,近期頻發的“房叔”“房姐”事件中,個人名下房產的曝光成爲舉證的“有力武器”,也成爲一些官員的“夢魘”。與此同時,多地開始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範,對以姓名查詢他人名下房產作出約束。
江蘇省鹽城市日前出臺辦法稱,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了部分市民對個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該辦法規定,除本人、公檢法、住房保障部門、律師等通過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福建省漳州市亦出臺規定,嚴禁以姓名(名稱)爲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信息的內容保密,並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個人住房信息能否公開、應如何保護?18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認爲,個人房產與存款、汽車一樣,屬於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產範圍,個人房產信息涉及個人隱私權,“並非任何機構及個人可隨意查詢、瞭解的”。
他強調,對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應明確權限。按照規定,房屋產權在房管部門實行房產備案,通過房屋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查詢,此類查詢僅對於具有權限的機構、個人開放,必須按照規範的手續和流程進行,查詢結果不應對社會公開。
據瞭解,近期流出的個人房產信息很多來自房管部門“內部人”,2012年底廣州“房嬸”房產信息即爲當地交易登記中心人員所爲,是沒有經過任何審批的違規查詢。對此,陳國強表示,內部非制度性渠道獲取他人房產信息應屬違法,一些地方嚴格規範住房信息查詢,將有助於堵住制度上的“漏洞”。
有網絡言論認爲,曝光官員非法違規房產信息將有助於“反腐”,對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對中新社記者說,針對普通公民的房產信息制度,應與針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申報制度區隔開來,除按照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有權查詢涉嫌犯罪的公民房產信息外,對個人合法房產信息應予嚴格保護。
在楊紅旭看來,完善個人住房信息保護,或將爲“阻力重重”的全國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創造條件。按照國務院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應於2012年6月30日前實現聯網,對於至今未實現全國聯網的原因,有分析認爲,由於擔心聯網後個人房產信息將“公之於衆”,一些地方對全國聯網驅動力不足,一部分利益羣體成爲阻礙因素。
“全國住房信息系統一旦聯網,將對更加科學、有效的房地產調控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指南,現在只是速度快慢的問題”,楊紅旭表示,這一系統應進一步強化個人信息保護,推動全國聯網,從制度上彌補樓市調控與監管的“短板”。記者丁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