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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100餘位業主購買了北京西站附近的酒店式公寓,結果多數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有的還遭遇“一房二賣”。儘管法院判決開發商要向部分業主雙倍賠償已付房款,但案件卻陷入執行難。記者昨天獲悉,目前部分業主已向法院遞交材料,申請該酒店破產。
據業主的維權代理人陳衛平律師介紹,在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間,先後有100多位業主購買了北京泰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於北京西站南廣場黃金地段的中國企業家大廈(現更名爲“鴻坤國際大酒店”)。該項目是“酒店式公寓”,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當日,泰豐公司又與業主簽訂協議,讓業主將所購買房屋委託該公司對外出租,而這是國家多次明令禁止的“售後返租”或“售後包租”行爲。
陳衛平說,在2008年之前,泰豐公司還能正常支付業主租金,但2008年第一個季度後,業主就很難再收到租金,且遲遲拿不到產權證。
2009年初,業主們委託律師對鴻坤大酒店產權屬性及泰豐公司資產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有的房屋早已被開發商另行出售,並已在市建委做了預售登記備案,即“一房二賣”;還有的房產根本不在預售許可範圍內,即開發商售房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
2009年4月至2012年12月間,60多位業主陸續委託律師向豐臺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買賣合同無效,要求泰豐公司返還已付房款並賠償一倍損失。
開庭時,泰豐公司針對有些起訴辯稱,同意解除合同,返還房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及賠償金。該公司否認“一房二賣”,稱表面上是賣,其實是抵押。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開發商違規售房,要雙倍賠償部分業主的房款。
官司打贏了,但判決卻無法執行。陳衛平律師說,經過他們和法院查找,泰豐公司只有鴻坤大酒店這棟樓的資產可供執行,但這棟樓的產權被法院查封后,進行過兩次拍賣都流拍,主要是因爲法律關係複雜,沒有買家敢接收。“這棟樓賣不出去,業主及其他債權人都無法解套”,陳衛平認爲,現在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申請鴻坤大酒店破產,梳理全部法律關係,待破產管理人介入後,讓第三方進入重整或購買該樓。
陳衛平律師透露,目前,已有部分業主委託他向市二中院遞交破產申請的材料,還在等待法院答覆。(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