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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經濟適用住房供地超額完成限價房供地完成計劃78%
公租房用地166公頃,完成計劃的104%,經濟適用房156公頃,完成計劃的111%,限價房78公頃,完成計劃的78%。
對未按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的區縣,原則上不供應商品住宅和產業用地,並暫停其土地一級開發授權。
“2012年的土地供應中體現了保障房優先的原則,有關區縣和部門想方設法做到保障房供地應保盡保,保障房供地總量100%完成。”昨天,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據介紹,2012年850公頃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已經全部完成供應,其中公租房用地166公頃,完成計劃的104%;經濟適用房156公頃,完成計劃的111%;限價房78公頃,完成計劃的78%,定向安置房450公頃,完成計劃的100%。
根據北京市國土局此前公佈的《北京市2011-2015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規定北京三環內不再新增住宅用地,四環內不再集中建設經適房小區。在2011年至2015年,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將控制在28000公頃左右,住宅用地9300公頃,商服用地2200公頃。就在9300公頃的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宅用地爲4800公頃,佔比51.6%。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爲900公頃,限價房及經適房用地(含中央單位)1100公頃,定向安置房用地2800公頃。此外,其他商品房用地供應4500公頃。
“‘十二五’期間,重點確保1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應。”上述負責人介紹。從2012年保障房供地情況來看,市國土局面向全社會公佈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非常細緻,不僅標註了各區縣的具體任務,更是細化落實到各具體地塊,任務落實甚至分解到每個人頭上。“涉及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單位均列爲效能監察對象。凡不全面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影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工作的效率和質量、貽誤工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國土局表示。
爲了保證任務完成,國土局表示,對未按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的區縣,原則上不供應商品住宅和產業用地,並暫停其土地一級開發授權。此外,2012年成交的住宅用地中通過配建或現場競建方式增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面積約98萬平方米,可提供保障房近18000餘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