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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29日電今日,國家能源局發佈《煤層氣產業政策》(徵求意見稿)。據中新網能源頻道瞭解,“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成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化基地,並在河北、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開展勘探開發試驗。
爲科學有序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指導煤層氣產業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國家能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採利用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47號)等法律法規,制定《煤層氣產業政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據瞭解,“十二五”期間,建成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形成勘探開發、生產加工、輸送利用一體化發展的產業體系。再用5-10年時間,新建3-5個產業化基地,實現煤層氣開發利用與工程技術服務、重大裝備製造等相關產業協調發展。
意見稿稱,將完善煤層氣與煤炭資源綜合勘查、合理佈局、有序開發、高效利用等政策,加快並妥善解決煤層氣與煤炭礦業權重疊問題,形成煤層氣與煤炭資源協調開發機制。
意見稿鼓勵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煤層氣勘探開發利用,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和石油天然氣企業成立專業化煤層氣公司,形成以專業化煤層氣公司爲主體、中小企業和外資企業共同參與的產業組織結構。
中新網能源頻道瞭解到,徵求意見稿要求加大新疆、遼寧、黑龍江、河南、四川、貴州、雲南、甘肅等地區煤層氣資源勘探力度,建設規模化開發示範工程。在河北、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區開展勘探開發試驗。
在利用方面,意見稿稱,煤層氣以管道輸送爲主,就近利用、餘氣外輸。煤層氣優先用於居民用氣、公共服務設施、工業燃料、汽車燃料等。鼓勵建設儲氣庫等調峯設施,因地制宜建設分佈式能源系統,適度發展液化氣或壓縮氣。(中新網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