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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過程中,拆遷戶都想獲取最大的利益,而有些人甚至鋌而走險,觸犯法律。在江蘇省泰興市濟川街道辦濟川南路東側地塊拆遷過程中,項目部負責人不斷接到拆遷戶拿着《江蘇省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來領取拆遷補償款,憑十多本《許可證》領取了500多萬元拆遷款,其中最多的一戶拆遷戶領取了235.2萬元的鉅額補償。
可是,當泰興市公安局對《許可證》進行權威鑑定後,卻驚訝地發現《許可證》是真的,印章也是真的。然而,在這背後卻隱藏着巨大的騙局。
截至2013年1月28日,江蘇省泰興市公安局偵辦的拆遷詐騙案專案組的賬戶上總金額已達到1000萬元,涉案人員中有20多名拆遷戶。
2011年10月的一天,泰興市濟川街道辦濟川南路東側地塊拆遷項目部的一位負責人來到泰興市公安局報案,舉報拆遷戶張某某用假《江蘇省村鎮工程建設許可證》騙取了40多萬元拆遷款。
這名負責人告訴民警,早在2000年三四月份,原來的十里甸鄉一部分併入了姚王鎮,一部分併入了現在的濟川街道辦,目前拆遷的就是併入的地塊。
去年7月份,工作人員逐家逐戶上門開展拆遷動員和實地丈量,張某某並沒有向工作人員出示過《許可證》。但到了2011年10月份準備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書》時,張某某卻拿出了這份《許可證》。
這名負責人稱,張某某到拆遷項目部簽訂協議時,從摩托車後備箱裏拿出來的《許可證》是嶄新的,落款的時間爲“1999年12月9日”。雖然覺得可疑,可他們卻說不出什麼疑點來,就按照相關規定給了張某某40多萬元拆遷款。
拆遷戶用假證騙了40多萬拆遷款
憑十多本證領走500多萬拆遷款
2012年9月的一天,濟川南路東側地址拆遷項目部的負責人再次來到公安機關,這次他帶來了十多本《許可證》。
他告訴民警,拆遷戶已經憑着這些證從項目部領取了500多萬元拆遷款。
民警將這些證全都擺到一起很快就發現了疑點:十多本證都是嶄新的,印刷編號也是連號的,但編號靠前的,落款時間都靠後,編號靠後的,落款時間卻靠前。從字跡上看,這些證上有兩種字跡,經過鑑定,兩種字跡分別屬於兩個人,其中一些證上的字跡有明顯的僞裝痕跡。
誰會有這麼多連號的許可證,可能性只有一種——區劃調查時,有人將整本加蓋了公章的空白《許可證》拿走了。
印章是真的,許可證也是真的
祕密偵查隨即展開。民警首先對《許可證》的書寫時間進行鑑定。
結果表明字跡是落款日期之後寫的。然而,進一步鑑定表明,《許可證》是由江蘇省建設廳統一制發的,加蓋的“十里鄉鎮人民政府”的印章卻是真的。
隨後的調查似乎解開了民警的困惑。
走訪中,民警獲悉,原十里甸鄉是2000年三四月份與其他鄉鎮合併的,原鄉村建科科長已經去世,合併之後,部分檔案資料一時無法查找。
同時,的確有一部分羣衆在區劃調整前的一段時間辦理了《許可證》。
綜合上述情況,民警覺得很難認定張某某詐騙拆遷款的行爲。事情就這樣被暫時擱置了。
權威鑑定
最多一戶騙了235.2萬元補償
其實,在過去的11月中,民警並沒有閒着,有一個人被民警一直關注着——原村建科女工作人員張某。區劃調整後,她一直無業在家。
2012年11月20日,泰興市公安局正式立案,民警將張某某作爲案件的突破口,公開對其進行傳喚。
據張某某交代,他爲獲取更多的拆遷補償,找到了張某的父親,請張某爲其填寫了一張空白的《村鎮建設許可證》,並順利地領取了41萬元補償款。民警隨即將張某及其父親控制。兩人交代,區劃調整後,在村建科工作的張某曾經將一本蓋有公章的《村鎮建設許可證》帶回了家,這次拆遷過程中,先後爲他人填寫了7張空白的許可證,最多的一名拆遷戶拿着《許可證》騙取了235.2萬元的鉅額補償。
張某某等人被抓的消息很快傳開,幾天內多位羣衆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泰興警方已依法對涉案的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另有19名涉案人員被取保候審。(陸裕順姚鼕鼕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