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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個指標疑似作假獲取
記者獲得的這份加蓋有蒼南縣靈溪鎮政府的公告,其名爲“關於落實壩頭村住房困難戶名單”,此表格羅列了114人名字,其日期爲2001年3月。
村民顏厥飄提供給本報的書面材料稱,從2001年3月起,壩頭村幹部用本人、親友或他人名義,冒充該村住房困難戶,騙取政府用地批文,非法獲得114間宅基地使用權,然後,將這些指標轉賣牟利。
顏厥飄表示,之所以說村幹部騙取,是因爲這份114人的名單中,除小部分爲住房困難戶外,大多數都是不符合建房政策的人員。而名單中許多人對自己獲得指標一事並不知情,完全是村幹部暗箱操作。
林修幹也向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從冒用我的名字申報指標,到指標被轉讓,我毫不知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十多人是村幹部的親戚。經多位村民指認,包括前任村支書林某的妻子、兩個侄兒、一個侄媳;前任村主任顏某的堂兄弟等3人;現任村支書顏某的父親、伯父、兩個哥哥、一個弟弟等5人;現任村副書記顏某的妻子、現任村副主任李某、原村幹部李某等,各獲得一間宅基地建房指標。
村民們除質疑建房指標的獲取存在作假之外,更對村幹部涉嫌擅自轉賣他人建房指標極度不滿。
記者在當地調查發現,這類建房指標的轉讓,是通過轉讓雙方立寫“賣盡地基契約”的方式進行的。多份契約顯示,除買賣雙方外,立契還需見證人、中介人、代筆人,而“見證人”項下,多爲該村村幹部的名字。
以林時相、商月嬌夫婦2006年轉讓給黃曉霞的契約爲例,該契約寫明買家爲此支付給林時相11.5萬元地基款。而在“見證人”項下,寫着顏怡景、林修永、顏怡後、林時丸等4人的名字。據村民介紹,顏怡後、顏怡景爲現任村支書、副書記,而林時丸、林修永則是原村支書和原村主任。
商月嬌的親侄林修幹表示,其伯父林時相已過世,而伯母商月嬌告訴他,她只是領過一個800元的紅包,從未領過11.5萬元的地基款,也不知道所謂的立契轉讓地基一事。
多位村民表示,他們掌握的多張契約上的所謂“賣盡地基字人”(賣家,即指標擁有方),並不知曉轉讓事宜,也未收到轉讓款,大家懷疑買家支付的轉讓款落到參與立契的村幹部手中。
18日,正在參加溫州“兩會”的壩頭村支書顏怡後在電話中承認,他曾“參與”過立契,但只是作見證,並未收錢。至於購買者支付的地基款,自己記不清,需要對照契約查看。
記者獲得的契約顯示,建房指標的轉讓價格因轉讓時間不同而高低不一,從5萬元到12萬元不等,轉讓時間越晚,價格越高。就在不久前,一位陳姓村民獲得18萬元的補償後,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指標建設私房。
“如果我們的懷疑得到確認,村幹部涉及的地基款估計以百萬來計算。”村民顏維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