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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遇麻煩的不只公租房。14日,濟南市民薛先生向記者反映,因單位不給出具集體戶口的主頁索引和個人主頁,他無法申請廉租房。雖然已經離職,可是自己和女兒的戶口一直在單位的集體戶上,薛先生只是拿回自己的戶口證明,爲啥遭拒?
14日,薛先生說,他今年41歲,孩子上小學四年級。他1994開始在濟南輕騎集團銷售總公司工作,當時簽了10年的合同,2004年合同到期後,他就離開了單位。“我老家是臨沂的,當時剛工作時落在單位的集體戶口上。後來有了孩子,也把孩子的戶口落在了集體戶口上。”薛先生說,起初單位給他一張戶口卡,5年前,這種戶口卡就作廢統一換成了類似家庭戶口本樣子的戶口單頁,他所落集體戶口在和平路34號。
2004年離職時,由於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也沒有買房,薛先生的戶口一直沒有遷走。“之前也沒想到集體戶口會帶來什麼大麻煩。”薛先生說,根據今年廉租房申請條件,申請人必須要提交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提供集體戶口的主頁索引及個人單頁。薛先生的收入、住房等狀況全都符合廉租房的准入條件,但找原單位開具相關證明時,卻遭到了拒絕。原因是,薛先生已經離職,不是單位職工,單位沒有義務開具。“等了好幾年,今年才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我明明也是濟南戶口,但是現在就差個集體戶口的資料,因爲這個問題申請不上太可惜了。”
對此,濟南輕騎集團保衛處有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單位不少人在離職時,都要求把戶口遷走,目前多數也已遷走。像薛先生這樣的情況屬於空掛戶口。目前,單位沒有專門的機構來處理戶口問題,也無法出具集體戶口的主頁索引等材料。“我們可以聯繫轄區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該工作人員說。
戶籍證明能否作爲申請廉租房時提交的資料?對此,歷下區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政策有明確規定,集體戶口的主頁索引和個人單頁,是無法替代的材料。“我們受理過很多集體戶口申請者的材料,都很順利。其中也包括濟南輕騎集團的。薛先生找原單位要自己的戶籍證明是非常合理的要求,這與是否辭職關係不大。按道理說,單位應該無條件提供。”
記者瞭解到,去年12月10日,濟南就開始了2012年度廉租房實物配租的申請,一直持續到今年3月31日。今年的廉租房房源充足,可以實現應保盡保。只要符合條件,就能住上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