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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已年過六旬的花甲老人在他們20多歲的時候就牽手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婚後不久,兩人便擁有了愛的結晶。如今40餘年過去了,本應相互照顧安度晚年的兩位老人卻因爲幾套房子鬧起了離婚。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駁回原告曾廣軍(化名)要求與被告吳雅詩(化名)離婚的訴訟請求。
20出頭開始婚姻關係婚後育有一兒一女
1948年2月出生的曾廣軍與1951年6月出生的吳雅詩於1972年8月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兒一女,現均已成年。
“我在24歲的時候就娶了當時年僅21歲的吳雅詩,起初我倆感情還算不錯,彼此都相互照顧、體諒對方。在結婚一年後,我們就有了一個愛的結晶,生了一個男孩。而在1975年,我們的第二個孩子出生了,是一個女兒。”曾廣軍回憶道。
在擁有了一兒一女後,一家四口便過着幸福的生活。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夫妻倆便開始矛盾不斷,爭吵不休的兩人最終選擇了分居生活。
還建房激化夫妻矛盾結婚40餘年卻鬧離婚
曾廣軍說:“結婚後,吳雅詩在夫妻關係和家庭經濟方面都表現得比較強勢,家中無論大事小事都要聽她的意見。因此,我們倆便經常發生言語爭吵。這麼多年來,我們之間矛盾一直未能緩和,且一直處於分居狀態。”
因此,曾廣軍認爲他與吳雅詩早已沒有夫妻感情,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無任何和好的可能,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准予雙方離婚。
可在法庭上,妻子吳雅詩卻堅決不同意離婚。吳雅詩氣憤地說:“我與曾廣軍結婚四十多年,從分田到戶後曾廣軍就一直沉迷於賭博,兩個小孩也沒人管。爲了維持這個家庭,我天天在外賣菜爲生,而他卻沒有爲這個家作一點貢獻。”
“大約在十幾年前,曾廣軍就因爲賭博,被人打破了脾臟,我照顧他直到好了爲止,他說永遠不再賭博。後來老房子拆遷我們家分了幾套房子,再後來賣掉了兩套用於交房款和還賭債。現在竟然曾廣軍爲了房子的事要和我離婚,我不同意他還威脅要打我。如果他執意要離婚,房子決不能判給他。只要他答應淨身出戶,我就答應離婚,否則我堅決不同意離婚。”就這樣,兩位花甲老人在結婚四十餘年後,因還建房而鬧起了離婚。
鑑於有和好的可能法院駁回離婚請求
近日,經法院審理查明,1972年8月,原、被告登記結婚,婚後感情一般。原、被告分別於1973年及1975年生下一兒一女,現兩個子女均已成年並獨立生活。十餘年來,原、被告因家庭經濟等問題經常發生矛盾,以致影響夫妻感情。近幾年,原、被告又因拆遷還建房屋的管理等問題發生爭吵,夫妻矛盾未能緩和。故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法院審理認爲,原、被告結婚四十餘年,現已屬老年人,雖然婚後夫妻感情一般,近幾年又因經濟及房產的管理等家庭瑣事發生矛盾,以致影響夫妻感情,但只要雙方加強溝通互諒互讓,原、被告有和好的可能。遂判決駁回原告曾廣軍要求與被告吳雅詩離婚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