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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陳珮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市、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踐行科學發展觀,正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範考覈工作,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和平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於日前啓動公務員年度考覈工作。
對公務員進行年度考覈是《公務員法》的規定,是公務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是評價公務員工作實績、行政能力、政治素質的主要途徑,是對公務員實施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年度考覈工作將本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在認真搞好年度工作總結的基礎上,按照領導與羣衆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方法,在全面考覈“德、能、勤、績、廉”的基礎上,重點考覈“德”和“績”。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主要考覈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內容;把“績”放在突出位置,重點考覈完成本職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效果。在年度考覈優秀等次的確定上貫徹“兩個傾斜”的方針,一是要向爲和平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公務員傾斜;二是要向平時德才表現優秀、工作實績突出的公務員傾斜。
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要求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年度考覈工作的組織領導,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周密部署。要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和特點,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公務員考覈評價體系。要完善機制,創新管理,充分發揮考覈在激勵和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對考覈結果的運用,將年度考覈結果作爲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與約束的重要依據,促進公務員素質和能力水平的提升。經審覈備案後,各單位應對年度考覈被評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給予嘉獎獎勵,通過年度考覈,推動公務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激勵和促進廣大公務員增強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的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爲和平區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